法家思想对秦朝的影响
1、如今全民向钱看,信仰道德诚信缺失,国民整体素质低下,主要原因是过于轻视教化,不重视人的自身修养的培养,既缺乏儒家的道德教育,也缺乏道家的寡欲知足的理论引导。
2、秦孝公对商鞅所提出的“主张法家,反对礼治”不仅持肯定态度,而且通过统治权利对其变法行为大力支持。商鞅在《农战》中提出“敌至必削,不至必贫”。在向秦孝公上表的
3、秦孝公时,用商鞅变法,进行改革,秦国才慢慢走向了强大。我们来看一下他是如何变法的。
4、李斯和商鞅对于法律和法家思想最大不同在于,相较于商鞅,李斯懂“法”更加懂得帝王为君之道。将法制贯之以帝王,成为了后代王朝政体建立的典范。李斯的法律思想抛弃了历史的“德治”、“人治”、“礼治”思想,其以积极和入世的思想登上历史舞台,力主变法来建立新的社会、经济、政治新秩序,从而实现了国家的统一和经济的繁荣,这都是李斯法律思想的重要主张,法家思想从此被贯彻影响几千年至今。法家两大代表人物商鞅、李斯在历史政治舞台上都没有得到好的“结尾”,这也是法家思想双刃剑的一种表现。(法家思想对秦朝的影响)。
5、道家提倡的无为而治的极端境界:小国寡民、老死不相往来,也许仅存在于原始社会,但这并不是那时的人们淳朴无私,只是生产水平有限、交通能力不足造成的。(法家思想对秦朝的影响)。
6、在秦始皇统一六国之后,便在本就已经十分苛刻的《秦律》中增加了《谣言令》等更加严苛的法律。百姓们在这种社会条件下,并没有看到幸福生活的希望,只看到了因为修建长城,抗击匈奴所造成的赋税增加,亲人死亡,这种情况下,自然加剧了社会矛盾,这种只重刑罚而不论赏赐的政治形态最终导致了农民的揭竿而起。
7、李斯推崇法治与刑罚。李斯的法律思想无不体现在其政治活动和实践中,是法家思想最坚定的实践者和执行者。李斯作为秦朝最高的司法长官,始终贯穿着其以法治国的思想。李斯除了设置专门的狱吏外,还建立了学法令制度,作为考核百官的重要举措。李斯非常重视法律的社会作用和效果,强调要以吏为师。
8、在秦国当时的社会大环境中,商鞅变法无疑是一种具有进步性的创举。秦孝公大胆任用商鞅变法,也说明作为当时的秦朝统治者,他为了能够让国家早日摆脱困境,并且有朝一日能迈入强国之列的改革决心。
9、看到这个题目,可能有人会有疑问,因为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是儒家人提出来的,如何会说法家呢!下面咱们就说一下法家人。
10、本质就是只要达到法律规定的标准就可以得到相应的奖励,触犯了法律就会获得相应的惩罚。
11、在近似于传说的三皇五帝时期,是以德治国的典范。但在实际上,随着生产力的发展,各部落的扩张、吞并、融合逐渐成为常态,所以才有尧舜流放共工、放逐欢、驱逐三苗、诛杀鲧等标志性事件,也就是通过暴力手段促使人们归顺于自己的麾下。
12、《汉书·艺文志》将法家思想列为“九流”之一。从法家思想体系上来看,法家思想可以用包罗万象来形容。涵盖法家思想、伦理思想,社会发展思想以及政治思想等诸多方面。如果从细微角度剖析法家思想,不难发现这个流派所包含的思想十分丰富。
13、我们现在也是如此,重生产、重科技,生产力水平提高了,军工部署加强了,边防无事了,内无忧外无患,百姓就能安居乐业富裕了,国家也就强盛了。所以,不管何时,强军、生产都是社会的首要着力点!
14、这一系列措施使秦国迅速强大起来,并且统一了六国,但随着秦朝的发展,这一思想渐渐变得扭曲。
15、就在商鞅变法的同时,另一位法家人物申不害也在韩国发起改革。与商鞅注重基层的“法”不同,申不害更重视顶层的“术”。
16、(始皇二十八年)齐人徐巿等上书,言海中有三神山,名曰蓬莱、方丈、瀛洲,仙人居之。请得斋戒,与童男女求之。于是遣徐巿发童男女数千人,入海求仙人。
17、秦朝确立了封建专制制度,欲传之二世三世至于万世,体现了“势”。
18、本文是2012年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规划基金项目《“韩(非)学”史略》(12YJAZH118)阶段性成果之一。
19、一般而言,如果律法条文太过于繁杂,就会在具体律例的引用、解释阶段存在极大的操作空间。用今天的概念来说,就是自由量裁权过大,借着法律之名徇私舞弊的情况日益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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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法家重视法律,反对儒家贵族特权的礼制,实行土地私有和按功劳与才干授予官职爵位。
22、秦朝秦孝公时期重用商鞅变法,是秦朝统治与法家思想的“蜜月期”。商鞅根据秦国当时的实际现状,向秦孝公提出“主张法家,反对礼治”的基本治国思想。秦孝公和商鞅为了能够让法家思想在秦朝顺利实行,通过“徙木立信”的方式,让秦国人认可了法家治国的可信性。
23、李斯学完之后,反复思考应该到哪个地方才能显露才干,得到荣华富贵呢?经过对各国情况的分析和比较,他认为楚王无所作为,其它各国也在走下坡路,决定到秦国去。虽然前路经历了很多坎坷,最后的李斯也没有得到所谓的“善终”。但是他对政治格局的看法,对法家思想的发扬,对当时的秦帝国和此后两千多年的法律发展,起到了不可磨灭的作用。李斯作为法家思想的代表人之作为秦帝国的“千古一相”都值得令人啧啧称奇。
24、 第强化君主专制和独裁。法家学说,代表了战国时期分封政治向专制官僚政治过渡这一变革的方向。在先秦诸子中,法家学说把君主专制主义思想推到了顶峰。在哲学上法家接受了道家的基本思想,并把道和君主一体化。
25、以前的大家族,都有自己的家规家训,对孽子、对不肖子孙,他们都有惩戒的家法,“谁犯错了,家法侍候!”我们在电视里也经常看到这样的场面,河南电视台正在播放的《大命归来》,前天播放的内容里就有关家二少爷杀人了,在家里,被主事的老太太鞭责的场面,甚至他当了汉奸不做好事后,还把这个败类逐出了家门。
26、当然,政府也对农民进行了一定程度的政策安抚,如每个农户所获得土地数量与向国家缴纳的赋税相等;努力耕种者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徭役(劳役和兵役);向国家交纳一千石粮食,就可以得到一级爵位等等。此外,秦朝还鼓励耕牛的养殖,规定在每年十月和正月评比耕牛,对成绩优秀的农民,给予赏赐。
27、法家崇尚暴力,想通过轻罪重罚来杜绝违法乱纪行为,镇压反抗行为,甚至统一人民思想。商鞅说“禁奸止过,莫若重刑”,即要通过“以刑去刑、以杀去杀、以战去战”维护统治。而人民是很难长期处在战争的极端状态和政府高压管控之下的,一时的安定所付出的代价往往是力量积聚之后成倍的反弹。秦的历史正说明了这一点。正所谓“民不畏死,奈何以死惧之?”当人民已经无法正常生存时,便会引起强烈的社会震动,彻底冲垮这一不合理的制度。
28、秦始皇据此以为“周得火德,秦代周德”,并依此更改制度:改年始,朝贺皆自十月朔。衣服旄旌节旗皆上黑。数以六为纪,符、法冠皆六寸,而舆六尺,六尺为步,乘六马。更名河曰德水,以为水德之始。(《史记•秦始皇本纪》,第237-238页)按照“五德终始说”,周朝是火德,代周而起的秦朝是水德。秦始皇就根据水德来更改礼仪制度,将黄河改名为德水,作为水德之始。秦始皇为了迎合“水德”的符命不遗余力,除了在数字上以“六”为基本数字之外,还将当时日常生活和政治活动中所用的服饰、旌旗、符节的色彩改为黑色,不仅如此,还“更名民曰黔首”,连百姓的称呼也是迎合流行的黑色。这一点已经得到考古上的证实,秦咸阳宫第三号建筑宫殿遗址中首次发现的秦宫殿建筑壁画中所显示的车马、人员等均以黑色为主要色调,仪仗人员的人数也多和“六”相关。(参见咸阳市文管会等:《秦都咸阳第三号宫殿建筑遗址发掘简报》,《考古与文物》1980年第2期)
29、我们现在看的央视4台里,鞠萍姐姐主持的“谢谢了,我的家”,凡有成就的,凡有良好家风家传的家庭的传统传承都是相当好的。比如孔子的第七十八代孙谈孔家的家风,个个都是儒家风范的孝子贤孙,还有许多有名的我们熟知的鲁迅、周恩来、钱学森、徐悲鸿、丰子凯等对后世子孙的良好家风的影响都是很好的例子。
30、汉朝正式建立后,刘邦的控制区域暴增,需要解决的问题也日趋繁杂,“约法三章”显然跟不上现实的需求,于是相国萧何便与时俱进,制订了《汉律九章》。其中前六篇延续自秦律,往上溯源的话则起于战国时期魏国李悝的《法经》;后三篇是适应新形势新增的有关民事方面的规定。
31、人们所以会将秦的暴政和法家思想联系在一起,多是误会了法家的重刑思想。诚然,法家人物中的商鞅和韩非有“轻罪重罚”、“以刑去刑”的思想。如商鞅认为“禁奸止过莫若重刑。刑重而必得,则民不敢试,故国无刑民。国无刑民,故曰明刑不戮。(《商君书·赏刑》,蒋礼鸿:《商君书锥指》,中华书局1986年版,第101页)”“行罚重其轻者,轻其重者,轻者不至,重者不来。此谓以刑去刑,刑去事成。罪重刑轻,刑至事生,此谓以刑致刑,其国必削。(《商君书·靳令》,第81-82页)”韩非也说:“重一奸之罪而止境内之邪,此所以为治也。重罚者盗贼也,而悼惧者良民也,欲治者奚疑于重刑……今不知治者皆曰:‘重刑伤民,轻刑可以止奸,何必于重哉!’此不察于治者也。夫以重止者,未必以轻止也;以轻止者,必以重止矣。是以上设重刑者而奸尽止。”(《韩非子·六反》,王先慎:《韩非子集解》,中华书局1998年版,第420页)在法家看来,重刑的目的是为了“禁奸止过”,为了使那些想要作奸犯科的“盗贼”产生畏惧而不敢犯刑,从而达到威慑的效果,进而实现“国无刑民”。退一步说,即使有人触犯重刑,首先也不是那些“良民”,因为“良民”是不会主动招惹刑罚的。因此,法家的“重刑”目的是为了防止“重罪轻罚”,出现奸邪之人不惧刑罚的局面,而不是无原则的滥刑。“重刑”也不能成为实施暴政的借口。
32、他们顺应了历史发展的潮流,极力辅佐一些国君进行社会政治、经济改革,并从某些方面为维护地主阶级统治提供了理论、原则和方法。
33、据历史记载,商鞅于公元前360年入秦,获得即位不久的秦孝公的赏识和信任,并在公元前359年开始实施变法。商鞅的变法主张主要见于《商君书》。《商君书》是商鞅后学辑录他的言行,并加以附益的一部著作。商鞅推行变法在理论上的最重要依据是:“治世不一道,便国不必法古。汤武之王也,不循古而兴;殷夏之灭也,不易礼而亡。然则反古者未可必非,循礼者未足多是也。”在商鞅看来,历史是变化的也可以说是进步的,不同时代的治国之具必然是不一样的,只要有助于国家的富强,就不存在不变的治国办法。
34、同样是唐朝时期的褚遂良,他除了政治家外还有书法家的身份,他的书法也是独步天下,自成一体,是“初唐四大楷书家”之一。著名的《房玄龄碑》和《雁塔圣教序》就是他的作品,至今还是每位楷书学者必写的碑帖。
35、 焚书坑儒历来被视为秦始皇一生当中,最大的污点之一。秦始皇一生统一六国,创立皇帝制度,建立了中国历史上第一个封建王朝。在中国历朝历代的皇帝当中,秦始皇大概是最有资格称之为‘千古一帝’的皇帝了。 但是,焚书坑儒这件事,却让秦始皇的形象,在一定程度上不再完美。同时也给后世留下了很多骂名,被后世文人称之为‘暴君’。
36、法治改革,独尊法家,这是韩非作为法家代表的精髓所在,提出了法、势、术相统一的“法治”思想体系,假若不重视“法”,国家的利益就会受到损害。
37、秦始皇晚年,追求长生不老,派蒙恬率领30万大军去寻找长生不老药,这对于当时的社会来说,是一个很大的负担。
38、法家不是纯粹的理论家,而是积极入世的行动派,它也不仅仅是在政治方面,或是国家层面,这种理论可以扩充到我们的企业管理,甚至家庭经营,更甚者如一个人的干事创业修身成长。
39、对现代管理者来说,韩非子的思想主张也有着重要的指导意义。这“寄治乱于法术”的思想主张,究竟能够为我们建设现代法治社会带来哪些启示?
40、当人民贫弱到不能生存时,他们就不会再抑仗国家的食禄,而会起来夺食,届时任何赏罚都将失去作用,国家强盛将不复存在,正是如此导致苛法暴政,反而导致秦朝的灭亡。
41、一方面,那时的儒家六经与春秋战国时期的儒家思想并不完全相同,充分掺杂道、法、阴阳等学派的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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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其实,谈到用法家来治世最成功的,当数各大武林门派了,他们在教弟子武艺的同时,门规也是相当严的,尤其对不肖门徒的惩治当是史上最严历的,我们看过的武打小说和影视剧里关于这方面的记述是非常多的。
44、那位向刘备推荐“卧龙”诸葛亮、“凤雏”庞统的水镜先生司马徽就是颍川人士。既是曹魏集团不可或缺的谋士,又是大汉王朝忠心耿耿的臣子,被曹操称赞为“吾之子房”的荀令君荀彧也是颍川人。英年早逝但有“鬼才”之称的郭嘉郭奉孝同样出身颍川。还有徐庶、戏志才、郭图等众多才华横溢之士都是颍川人。所以说只要读过《三国》,颍川这个地方一定会给人留下深刻印象。
45、考古人员从出土秦俑上发现了刻有人名、编号等的信息符号,这些符号可以确保雕塑者的工作质量,如有不当就以罪论处。律法如此森严,兵马俑雕塑自然力求严谨规整,胡须、发丝甚至面部表情都十分逼真,连身上铠甲的编缀、鞋底的针眼都与真实的一样。如果不是严刑重罚,我想这样浩大且精致的工艺是很难呈现出来的,这也多少印证了韩非所言:夫严刑重罚者,民之所恶也,而国之所以治也;哀怜百姓轻刑罚者,民之所喜,而国之所以危也。圣人为法国者,必逆于世而顺于道德。
46、秦始皇在李斯的建议下进行了“焚书坑儒”,很多医药、种树等技术类书籍都被焚烧了,“焚书坑儒”在一定程度上压制了民间的言论,维护了法家思想的正统性,但大大地破坏了人民的个性和文化的多样性。
47、秦国当时的政治目标就是吞并六国,实现大一统。
48、等到秦国灭亡后,汉朝继承其遗产。汉初因为国家经历多年战火,满目疮痍,汉高祖、吕后、文帝、景帝采用道家治国,减少干扰。但到了汉武帝时候,民生已经恢复,有必要加强中央统治。这时候,汉武帝采用董仲舒的“罢黜百家,独尊儒术”。虽然说是以儒家为尊,但实际上汉武帝是儒法并举,以法家约束行为,以儒家弘扬道德。从这一刻开始,儒法其实已经合流。之后二千年的封建社会中,帝王基本都是秉持这种原则,来保证统治稳定长久。
49、西周幽王之后,礼崩乐坏,由此揭开了先秦“百家争鸣”的序幕。这是古代中国社会在意识形态领域最为活跃、最具创造力的时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