鱼我所欲也原文及翻译(文案精选58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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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023-10-12 09:26:06 浏览59

鱼我所欲也原文及翻译

1、(34)呼尔而与之:呼喝着给他(吃喝)。尔,语气助词。《礼记·檀弓》记载,有一年齐国出现了严重的饥荒。黔敖在路边施粥,有个饥饿的人用衣袖蒙着脸走来。黔敖吆喝着让他吃粥。他说:“我正因为不吃被轻蔑所给予得来的食物,才落得这个地步!

2、从前(有人)为了(道义)(宁愿)死也不愿接受(别人的施舍),如今(有人)却为了得到妻妾的侍奉而接受了;

3、舜从田地中被任用,傅说从筑墙的泥水匠中被选拔,胶鬲从鱼盐贩中被举荐,管夷吾从狱官手里被释放并被录用为相,孙叔敖从隐居的海滨被任用,百里奚从买卖奴隶场所被选拔用为大夫。所以上天将要下达重大责任给这样的人,一定先要使他的内心痛苦,使他的筋骨劳累,使他经受饥饿,以致肌肤消瘦,使他身受贫困之苦,在他做事时,使他所做的事颠倒错乱,用这些办法来使他的心惊动,使他的性格坚忍起来,增加他过去所没有的才能。(鱼我所欲也原文及翻译)。

4、箪:古代盛饭用的圆竹器。豆:古代一种木制的盛食物的器具。

5、(译文)由此可见,人们所喜爱的有超过生命的(那就是“义”);人们所厌恶的有超过死亡的(那就是“不义”)。

6、在现实生活中许多人用自己的青春热血和宝贵的生命谱写了一曲曲“舍生取义”的正气歌,请概述一个这样的例子。

7、苟得:苟且取得,这里是“苟且偷生”的意思。

8、一箪食,一豆羹,得之则生,弗得则死。呼尔而与之,行道之人弗受;蹴尔而与之,乞人不屑也。

9、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舍鱼而取熊掌者也。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

10、你还记得八年级学过的《孟子》三章吗?回顾一下文章的主要内容和语言特色。

11、鱼是我所喜爱的,熊掌也是我所喜爱的,如果这两种东西不能同时都得到的话,那么我就只好放弃鱼而选取熊掌了。生命是我所喜爱的,大义也是我所喜爱的,如果这两样东西不能同时都具有的话,那么我就只好牺牲生命而选取大义了。生命是我所喜爱的,但我所喜爱的还有胜过生命的东西,所以我不做苟且偷生的事;死亡是我所厌恶的,但我所厌恶的还有超过死亡的事,所以有的灾祸我不躲避。如果人们所喜爱的东西没有超过生命的,那么凡是能够用来求得生存的手段,哪一样不可以采用呢?如果人们所厌恶的事情没有超过死亡的,那么凡是能够用来逃避灾祸的坏事,哪一桩不可以干呢?采用某种手段就能够活命,可是有的人却不肯采用;采用某种办法就能够躲避灾祸,可是有的人也不肯采用。由此可见,他们所喜爱的有比生命更宝贵的东西(那就是“义”);他们所厌恶的,有比死亡更严重的事(那就是“不义”)。不仅贤人有这种本性,人人都有,不过贤人能够不丧失罢了。

12、万钟则不辨礼义而受之,万钟于我何加焉!为宫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识穷乏者得我欤?向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宫室之美为之;向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妻妾之奉为之;向为身死而不受,今为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为之:是亦不可以已乎?此之谓失其本心。《鱼我所欲也》翻译对照: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鱼而取熊掌者也。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于生者,故不为苟得也。死亦我所恶,所恶有甚于死者,故患有所不避也。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则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使人之所恶莫甚于死者,则凡可以避患者何不为也!由是则生而有不用也;由是则可以避患而有不为也。是故所欲有甚于生者,所恶有甚于死者。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贤者能勿丧耳。

13、万钟则不辨礼义而受之,万钟于我何加焉!为宫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识穷乏者得我欤?向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宫室之美为之;向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妻妾之奉为之;向为身死而不受,今为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为之:是亦不可以已乎?此之谓失其本心。

14、一箪食,一豆羹,得之则生,弗得则死。呼尔而与之,行道之人弗受;蹴尔而与之,乞人不屑也。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万钟于我何加焉!为宫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识穷乏者得我与?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宫室之美为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妻妾之奉为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为之;是亦不可以已乎?此之谓失其本心。译文鱼,是我所想要的东西;熊掌,也是我所想要的东西。这两种东西不能同时得到,(我)会舍弃鱼而选取熊掌。生命也是我所想要的东西;道义也是我所想要的东西。这两样东西不能同时得到,(我)会舍弃生命而选取道义。生命也是我所想要的,但还有比生命更想要的东西,所以(我)不做苟且偷生的事情。死亡是我所厌恶的,但还有比死亡更厌恶的事,所以有祸患(我)不躲避。如果人们没有比生命更想要的东西,那么凡是可以保全生命的方法有什么不可以用的呢?如果人们没有比死亡更厌恶的事情,那么凡是可以躲避祸患的手段有什么不可以做的呢?按照这种方法可以生存却不采用,按照这种方法可以躲避祸患却不去做。是因为有比生命更想要的东西(那就是义),有比死亡更厌恶的东西(那就是不义)。不仅仅是贤人有这种思想,每个人都有这种思想,只不过贤人能够操守这种道德不丢失罢了。

15、作者先从正面来讲:虽然生命是我所喜爱的,但是,因为我所喜爱的东西有比生命更重要的,所以,我不去做苟且偷生的事;虽然死亡是我所厌恶的,但是,我所厌恶的东西还有甚于死亡的,因此即使是死亡之患,我有时也不避开它。这里所说的“甚于生者”就是指“义”;所说的“甚于死者”就是“不义”。于是,为了“义”,可以“舍生”;即使死掉,也不做“不义”的事。

16、⑶体现“性本善”思想的句子是: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贤者能勿丧耳。

17、翻译:假使人们所喜欢的没有超过生命的,那么凡是可以用来求得生存的办法,什么手段不用呢?假使人们所厌恶的没有超过死亡的,那么凡是可以用来躲避祸患的,什么事情不做呢?文言文猜读八法之语法分析法很多文言虚词在句子结构中有着特殊的语法功能,因而,据此也可推断出虚词的用法。比如,要判别①“吾妻之美我者,私我也”、②“久之,能以足音辨人”、③“夫晋,何厌之有”、④“均之二策”诸句中“之”字的意义,可根据语法知识鉴别它的用法,从而找到突破口。①中“吾妻”是主语,“美”形容词的意动用法,作谓语,“我”是宾语,由此可确定“之”介于主谓间,取消句子独立性。②中“久”是时间副词,充当句首状语,因此紧随其后的“之”可有可无,只不过起了调整音节的作用,是音节助词,无义,不译。③中“晋”是主语,“有”是谓语动词,可知本句是宾语前置句,“之”起提宾作用。④中“均”是动词,作“权衡”解,“二策”是名词,由此断定“之”与“二策”一起为“均”的宾语,作代词“这样”解。可见,抽主干、析结构、判功能,不失为简便的虚词推断方法。

18、是为了住宅的华美、妻妾的侍奉和所认识的贫穷的人感激我吗?  

19、如果人们所厌恶的事情没有超过死亡的,那么凡是能够用来逃避灾祸的坏事,有什么不可以做的呢?采用某种手段就能够活命,可是有的人却不肯采用;采用某种办法就能够躲避灾祸,可是有的人也不肯采用。由此可见,他们所喜爱的有比生命更宝贵的东西(那就是“义”)。

20、患:指“死”。       不避:不逃避死。

21、(只要是符合“舍生取义”这一观点的古今事例作论据都可。)

22、文天祥面对元朝高官厚禄的诱惑,不为所动。(要求:举例典型,略有分析,只有人名不给分)

23、《鱼我所欲也》中,孟子从反面论证“义”比生更珍贵,在二者不可兼得时,采用舍生取义的句子是“           ,           。”

24、如果人们想要的东西没有超过生命的,那么凡是求得生存的手段,有什么手段不可用的呢?  

25、使人之所恶(wù)莫甚于死者,则凡可以辟(bì)患者何不为(wéi)也? 

26、(3)“与”通“欤”,语气助词,相当于“吗”。例句:“所识贫乏者得我与”。

27、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于生者,故不为苟得也;

28、因此(人们)所想要的有超过生命的,(人们)所厌恶的有超过死亡的,

29、是为了住所的华丽、妻妾的侍奉和熟识的穷人感激我吗?从前(有人)为了(道义)(宁愿)死也不愿接受(别人的施舍),如今(有人)却为了住宅的华美而接受了;

30、⑷孟子认为能做到舍生取义的人是;所欲有甚于生者,所恶有甚于死者。

31、由是则生而有不用也,由是则可以辟(bì)患而有不为(wéi)也。 

32、一箪(dān)食,一豆羮(gēng),得之则生,弗(fú)得则死。 

33、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贤者能勿丧耳。  

34、③[呼尔而与之]意思是没有礼貌地吆喝着给他。尔,用作后缀。

35、孟子的人性说中有合理的成分,他特别强调后天环境和教育对人的影响,以及自我修养的作用,要求人们反躬自求,“养浩然之气”,做到“舍生取义”,“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他不肯迁就,不肯趋附权势,孟子曾经在齐国任客卿,后来因为与齐王的意见不合。

36、作者用一般的人和乞丐都不肯接受“嗟来之食”的故事证明人人都有“本心”,用“不辩礼义”接受“万钟”的故事概括失去“本心”的人的惯有行为,并对此进行批评和嘲讽。

37、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万钟于我何加焉!为宫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识穷乏者得我与?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宫室之美为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妻妾之奉为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为之:是亦不可以已乎?此之谓失其本心。

38、⑹在孟子看来,“所恶有甚于死者,故患有所不辟也”的情况下,即使遇到祸患也会挺身而出的。

39、(9)苟得:苟且取得,这里是“苟且偷生”的意思。

40、对比论证:第三段整段用了对比论证,把现在情况和以前的情况作对比。

41、如果人们所想要的东西没有比生命更重要的,那么凡是一切可以保全生命的方法,又有什么手段不可用呢?

42、(5)“辩”通“辨”,辨别。例句:“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

43、(33)呼尔:呼喝(轻蔑地,对人不尊重)。

44、如果人们想要的东西没有超过生命的,那么凡是求得生存的手段,有什么手段不可用的呢?  

45、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为之,

46、第二段:运用事例论证,从正面论述了“舍生取义”是人未丧失其本性的表现。

47、故天将降大任于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空乏其身,行拂乱其所为,所以动心忍性,曾益其所不能。

48、孟子提倡的“舍生取义”,和孔子提倡的“杀身成仁”一起,成为中华民族的最高道德标准,激励着历代仁人志士,为国捐躯,慷慨赴难。

49、强调“正义”比“生命”更重要,主张舍生取义。孟子性善,自认为“羞恶之心,人皆有之”,人就应该保持善良的本性,加强平时的修养及教育,不做有悖礼仪的事。

50、(译文)先前(为了礼仪)宁愿死也不接受施舍,现在为了妻妾的侍奉却接受它;)

51、本文主要阐述了“舍生取义”的道理。作为21世纪的中学生,你怎样理解这个“义”字?

52、便决定辞去齐卿回家,齐王托人挽留孟子,条件是准备在首都的中心地区建一座房子给孟子住,并送给孟子万钟粮食作为弟子们的生活费用,结果遭到孟子的严辞拒绝。孟子便写下《鱼我所欲也》,表达自己主张舍生取义的精神。

53、(译文)先前(为了礼仪)宁愿死也不接受施舍,现在为了所认识的穷困的人感激自己却接受它:

54、《鱼我所欲也》中,作者退一步假设论说生命是最重要的,为了保命可以使用一切办法的句子是“           ,           。”

55、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则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使人之所恶莫甚于死者,则凡可以辟患者何不为也?

56、翻译:原先为了礼义宁愿身死也不接受(一箪食,一豆羹),现在为了所认识的穷人感激我而接受它。

57、一碗饭,一碗汤,吃了就能活下去,不吃就会饿死。可是呵叱着给别人吃,过路的饥民也不肯接受;用脚踢着给别人吃,乞丐也不愿意接受。(可是有的人)见了优厚俸禄却不辨是否合乎礼义就接受了。这样,优厚的俸禄对我有什么好处呢?是为了住所的华丽、妻妾的侍奉和熟识的穷人感激我吗?从前(有人)为了(道义)(宁愿)死也不愿接受(别人的施舍),如今(有人)却为了住宅的华美而接受了;从前(有人)为了(道义)(宁愿)死也不愿接受(别人的施舍),如今(有人)却为了得到妻妾的侍奉而接受了;从前(有人)为了(道义)(宁愿)死也不愿接受(别人的施舍),如今(有人)却为了让所认识穷困贫乏的人感激他们的恩德而接受了它。这种(行为)难道不可以停止吗?这就叫做丧失了人的天性(指羞恶廉耻之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