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露计划享受范围和补助标准(文案精选77句)

短句网
评论 2023-09-10 09:05:41 浏览59

雨露计划享受范围和补助标准

1、三是扶贫开发工作重点村的村干部和能帮助带动贫困户脱贫的致富骨干。(雨露计划享受范围和补助标准)。

2、为确保补助资金及时拨付到位,在填写开户行、银行卡号、开户姓名时,一定要填写学生本人或户主的中国农业银行卡号,开户姓名应与所填写的银行卡对应。(雨露计划享受范围和补助标准)。

3、    每位学生家庭每学年补助1500元。从2016年春季入学开始实施。

4、    创业致富带头人培训按照创业方向、创业阶段,分为二大类:一是经营管理型。村组干部中产业带头人、农民专业合作社负责人、种养殖大户、科技示范户、农业企业经营管理者等。二是创业技术型。返乡创业农民、从事种养殖的农村劳动力、复转军人、大学生村官、家庭农场主等。

5、申报时限:申报工作从即日起至2017年11月30日截止。

6、按照建档立卡全覆盖、适当兼顾特殊户的基本原则,根据年初项目计划资金规模,对特殊户统筹平衡,确定最终补助对象。

7、    享受本项扶持政策的同时,符合条件的,仍可享受国家其他职业教育资助政策。

8、要求:申报雨露计划的学生,要认真细致真实准确的填报相关信息,必须在申报结束后要上传学籍在校证明(照片),并在审核前要求学生提供学籍在校证明。

9、包括省内、外中、高等职业学校(院),必须是含有职业(技术、技能、技工等)冠名的学校;一年或一年以上的技能培训可选择在其有相应培训资质和能力的学校 .

10、各乡(镇)政府督促本乡(镇)各村按时限要求做好公示工作,指导完成照片留存及上传,并对照片质量进行把关审核。

11、扶贫开发多年的实践证明,通过扶持、引导和培训,提高贫困人口素质,增强其就业和创业能力,把人口压力转化为资源优势,是加快贫困农民脱贫致富步伐的有效途径。

12、我县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中,2020年参加普通高校本科学历教育(不含当年本科预科新生)并取得全日制本科学籍的新生符合补助条件。在享受国家教育资助政策的基础上,属于未脱贫户、2016年以来脱贫户和脱贫监测户的普通高校本科学历教育新生一次性补助5000元/人;属于202015年退出户(不含脱贫监测户)的普通高校本科学历教育新生一次性补助3000元/人。

13、县民政局配合对五保户、低保户、孤儿、烈军属户进行认定,县残联对残疾户进行认定,县卫计局对农村二女节育户和农村独生子女领证户进行认定。确认为建档立卡贫困户的,民政、残联、卫计部门可不再做补充信息审核;不属建档立卡贫困户,但属特殊户的,应由民政、残联、卫计部门加注审核意见。

14、直补到户。补助资金直接通过一卡通打卡直发给学生本人或户主的社会保障卡。

15、县民政局配合对五保户、低保户、孤儿、烈军属户进行认定,县残联对残疾户进行认定,县卫计局对农村二女节育户和农村独生子女领证户进行认定。确认为建档立卡贫困户的,民政、残联、卫计部门可不再做补充信息审核;不属建档立卡贫困户,但属特殊户的,应由民政、残联、卫计部门加注审核意见。

16、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人员携带户口本和学生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以及录取通知书(或在校证明)到旗扶贫办进行审核、登记。

17、扶贫工作建档立卡的青壮年农民,十六至四十五岁。

18、(13)贫困户新发展农村旅游产业、自主创业个体经济实体的,可享受区“扶贫贷”政策。

19、统一组织。全区精准扶贫产业扶持政策的推动落实在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进行,具体实施验收办法、申报流程、资金拨付程序按夷扶组办发〔2016〕11号文件执行。由区农业局、区林业局、区畜牧兽医局、区旅游委、区经信局负责,分别细化制定建档立卡贫困户发展种植业、林特产业、畜牧产业、农村旅游产业及自主创业单项扶持政策的行业标准、验收细则,具体组织实施和验收。

20、按照国家财政部关于雨露计划补助标准要求,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标准为每位贫困家庭学生每学年1500元。

21、学籍证明见下图☟☟,也可登陆湖北省扶贫办网站主页,在下载中心进行下载!!

22、    秋季学期:9月20日至11月20日之前完成申报,12月10日之前完成审核,12月底前补助到位。

23、从2018年春季学期开始,在享受国家职业教育资助政策基础上,叠加给予扶贫助学补助,补助标准为:深度贫困县贫困学生每生2500元/学期,其他县(市、区)贫困学生每生1500元/学期,每学年分秋季学期、春季学期两期审核发放。

24、贫困家庭子女接受职业教育在校学习期间(包括顶岗实习),其家庭均可享受扶贫助学补助。每位学生家庭每学年补助1500元。从2016年春季入学开始实施。享受本项扶持政策的同时,符合条件的,仍可享受国家其它职业教育资助政策。

25、根据建档立卡情况确定的试点县农村贫困家庭中2011—2012学年接受本地和异地高等职业(三年级)、中等职业(二年级)教育及一年以上技能培训(进入顶岗实习阶段的学生除外)的学生。

26、    补助资金直补到户。对完成申报、审核、公示等工作程序且符合补助条件的对象,由县级扶贫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将补助资金按学期采用“一卡(折)通”直接补给贫困家庭。

27、   桂东在高处,山水氧天下!如果您是桂东人,或是关注、关心桂东的朋友,欢迎关注我们——桂东发布,了解不一样的桂东!

28、对符合补助条件但未在全国扶贫信息开发系统中标注的学生,由村委会和帮扶干部督促学生填写“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学生申请表,按时提供就读学校出具的学籍证明,交乡镇人民政府汇总报县级扶贫部门3进行人工校正,落实补助政策,并及时更正信息。

29、学生就读学校范围是:本地和异地中、高等职业院校,即含有职业(技术、技能、技工等)冠名的学校;一年或一年以上的技能培训,具备相应培训资质和能力的学校。

30、    符合条件的贫困家庭第一次得到扶贫助学补助后,其子女在校学习期间无论家庭是否脱贫,都继续享受扶持政策。接受中等职业教育期间享受扶贫助学补助,毕业后直接升入高等职业院校继续学习的学生,其家庭继续享受该资助政策。

31、毕业步入社会之后可以凭自己劳动安身立命,解决家庭经济问题,改变家庭与个人的命运。

32、各乡镇、街道。负责补助对象资格认定,严格把关,层层落实,确保农村困难家庭子女助学补助对象精准。

33、    春季学期:申报时间3月10日至5月10日,6月10日之前完成审核,6月底前补助到位;

34、四是建档立卡贫困子女参加中等职业教育(全日制普通中专、成人中专、职业高中、技工院校)和高等职业教育(全日制普通大专、高职院校、技师学院等)的。

35、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是指经精准识别进入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中的对象。

36、20xx年秋季学期雨露计划的申报时间为:20xx年12月1日-20xx年12月31日。

37、申报程序按附件表格,由学生如实准确填报申报信息,依次送就读学校、所在村委会、乡(镇)政府、县教育局、县人社局、县民政局、县卫计局、县残联、县扶贫办等部门审核,审核完毕后由县扶贫办统一登记备查。

38、学生可通过雨露计划官网、雨露百事通APP申报,系统通过审核后,通过中国农业银行拨付到学生或户主的银行卡上。2018年秋季学期雨露计划申报端口于2018年9月15日开通,申报时间9月15日-10月15日,审核公示时间为10月16日-12月31日。请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按时申请。

39、初核通过的拟补助对象由乡镇人民政府汇总名单,公开公示7天无异议后,报县级扶贫部门审定,经财政部门发放补助资金。

40、作为新阶段扶贫开发工作的重要内容之“雨露计划”以政府主导、社会参与为特色,以提高素质、增强就业和创业能力为宗旨,以中职(中技)学历职业教育、劳动力转移培训、创业培训、农业实用技术培训、政策业务培训为手段。

41、符合条件的贫困家庭第一次获得扶贫助学补助后,其子女在校学习期间无论其家庭是否脱贫,都继续享受该补助政策。

42、师范类学院壮大了我国的教师队伍,技术类学院填补了多种技术工种的空缺。

43、县扶贫办督促各乡(镇)按时限要求完成公示,并上报有关数据。县扶贫办将于2017年12月10日前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公示。

44、一要准确申报信息。符合申报条件的学生或家长,在填写申报信息时,家庭账户信息必须以本户“一折统”惠农存折账户信息为准,贫困资格只需选择其中一项进行申报,并到对应县级主管部门复审。在送审申报表时,同时应携带户口本、“一折统”存折、低保证、残疾证、烈军属证明等相关证件资料,以便相关部门进行审核认定。此次申报一律在生源地申报,无论历年是否已申报,当年需重新申报。

45、以上有关贫困资格、学籍审核的部门,依次逐级审核,不得越级审核。

46、(10)农村旅游产业:贫困户新发展农家乐,合法经营且达到《湖北省农家乐评级标准》一星级标准经验收合格的,一次性补助1万元。

47、全区建档立卡贫困户在本户承包土地(山林)上发展种养业,开办农家乐、进行网店(实体店)创业的,给予政策补助。

48、分期审核发放。每学年分春季学期、秋季学期,分期审核发放1500元。

49、近日,省扶贫办发布了《关于切实加强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工作的通知》。职业教育又迎来了新一轮的补助!

50、乡(镇)政府对本辖区内学生的贫困资格进行复审。

51、分春季学期、秋季学期两期申请、审核,补助资金分学期发放。即:春季学期申报审核后补助1500元,秋季学期申报审核后补助1500元。

52、在脱贫攻坚期,对符合条件的要实现应补尽补、直补到户。未脱贫和在“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内标注为“已脱贫(享受政策)”的贫困户继续享受“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政策,标注为“已脱贫(不再享受政策)”的不再享受。

53、复员士兵就业培训、村干部和致富骨干培训、农业实用技术培训等工作,将分别与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商后,分类下达实施方案,按照统一规划、分工负责的办法组织实施。

54、区扶贫办。加强与教育、财政等部门的沟通协调,排查摸底补助对象接受中、高等职业教育情况,做好公示公告,落实助学补助。

55、二要加强沟通衔接。由县扶贫办牵头抓总,涉及的各乡(镇)、村及教育、人社、民政、残联、卫计等部门要通力合作,明确职责分工,严格政策界线,简化办事流程,方便群众,全方位、多渠道保持衔接沟通,不得随意变通。

56、各县(市、区)扶贫部门组织乡镇人民政府和帮扶责任人对学生资质进行复核,确定拟补助学生名单。复核中重点关注三类对象:一是不符合补助条件的学生;二是实际入学年度(或学制)不符合补助条件的学生;三是建档立卡信息错误的学生。

57、雨露计划不仅解决了建档立卡户学生的上学问题,也为社会培养了更多的专业型人才。

58、雨露计划职业教育扶贫助学补助资金的审核、发放须通过农户申请、村级确认、乡镇审核、县(区)级审定、社会公示、直补到户等程序实施,确保扶持资金瞄准对象、到户到人、应补尽补。具体工作运用全国雨露计划信息管理服务系统实施。

59、年龄16-23周岁,男性身高60米以上,女性53米以上,左右视力在0.8以上且身体健康者。

60、(5)蔬菜产业:贫困户新发展蔬菜园、蔬菜大棚,按标准进行种植的,每亩扶持种苗费100元、肥料2包(100元/包)。

61、信息录入 经公示审核的学生信息,由县扶贫办组织人员进行系统录入。

62、    登录国务院扶贫办雨露计划网站实名注册,提交申请。网址:www.yulujihua.com。

63、以上有关贫困资格、学籍审核的部门,依次逐级审核,不得越级审核。

64、。建档立卡毕业学生肩负家庭经济重担,更应尽快走上合适的工作岗位,摆脱贫困生活的同时为社会做出贡献。

65、扶持期限。贫困家庭子女接受职业教育在校学习期间(包括顶岗实习),其家庭均可享受扶贫助学补助。

66、对符合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对象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学生给予每生每年3000元的补助。

67、  (1)学习可以让我们赚到更多的钱,因为你有了别人没有的知识。知识是可以变成财富的。不同的职业因为所需要的知识水平不同,得到的钱也会有一定的差别。你的知识会以钱的形式回报给你的。

68、2017年秋季学期起,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接受职业教育在校学习期间,其家庭均可享受扶贫助学补助。

69、符合条件的贫困家庭第一次得到扶贫助学补助后,其子女在校学习其间无论家庭是否脱贫,都继续享受扶持政策。接受中等职业教育期间享受扶贫助学补助,毕业后直接升入高等职业院校继续学习的学生,其家庭继续享受该资助政策。

70、农村贫困家庭新成长劳动力接受中、高等职业教育,在享受国家职业教育资助政策的同时,每生每学年补助3000元,分秋季学期、春季学期两期发放,每学期1500元。

71、乡(镇)政府对本辖区内学生的贫困资格进行复审。

72、资金拨付后,由县级乡村振兴部门立项后,乡镇及时将受益贫困户相关数据,录入“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

73、对经村、乡、县三级贫困资格和学籍资格审核通过的学生,由所在村委会在村内人员密集地段,进行不少于三天的公示。公示期间留存电子照片两张(注:一张为近景照片,以能清晰辨认公示内容为准,一张为远景照片,以能确切确定公示地点为准)。

74、县扶贫办督促各乡(镇)按时限要求完成公示,并上报有关数据。县扶贫办在政府门户网站再次公示。

75、助学补助每一学年申请一次,申请时间为每年秋季学期,即9月10日至10月10日期间进行申请,11月10日之前完成审核,11月底前补助到位。

76、以促成转移就业、自主创业为途径,帮助贫困地区青壮年农民解决在就业、创业中遇到的实际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