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安全知识宣传内容
1、发生交通事故时,可拨打122报警或向旁人求助报警。
2、保证高速公路的交通安全,必须严格执行《高速公路交通管理办法》。
3、不准双手离把,不准攀扶其他车辆或手中持物;
4、机动车驾驶员应该自觉遵章守纪.文明开车.确保行车安全。
5、不要在公路上扒车、追车、强行拦车或抛物击车。
6、不携带易燃、易爆、强腐蚀性等违禁物品乘车。
7、无人行横道与通过设施的区域,横穿马路时,要在确认安全后,再通过。
8、遇到盗窃、抢劫,自身安全受到威胁及发生车祸时,可拨打110报警求救。
9、禁令标志。禁止或限制车辆、行人交通行为的标志。禁令标志的颜色一般为白底、红圈、黑图案。其形状为圆形或顶角向下的等边三角形。如:禁止通行、禁止驶入、禁止机动车通行、禁止行人通行等。
10、2 、靠路边行走,横过道路走斑马线,做到,“一停、二看、三通过” 。
11、遇到盗窃、抢劫,自身安全受到威胁及发生车祸时,可拨打110报警求救。
12、坐出租车:冲到马路当中去拦车很危险,在路边招手司机叔叔也能看见;下车时要从右边下车,注意后面的车辆和行人;下车前看看坐椅上有没有东西,不要把东西忘在出租车上了;如果下车要穿过马路,走到出租车后面比前面更安全。
13、不要骑一辆车,再牵引一辆车,不要紧随机动车后面行驶,不要手扶机动车行驶。
14、当公交汽车站设在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隔离设施上时,上下车要避让车辆,并直行通过非机动车道。
15、候车时,应依次排队,站在道路边或站台上等候,不应拥挤在车行道上,更不准站在道路中间拦车。上车时,应等汽车靠站停稳,先让车上的乘客下完车,再按次序上车,不能争先恐后。上车后,应主动买票,主动让座给老人、病人、残疾人、孕妇或怀抱婴儿的乘客。车辆行驶时,要拉住扶手,头、手不能伸出车窗外,以免被来往车辆碰擦。下车时,要依次而行,不要硬推硬挤。下车后,应随即走上人行道。需要横过车行道的,应从人行道内通过;千万不能在车前车尾急穿,这样很不安全。
16、机动车发生故障或交通事故须在车行道停车时,除救险外,乘车人须迅速离开车辆和车行道。
17、学龄前儿童在街道或公路上行走,须有成年人带领;
18、 (1)黄色的是警告标志,表示前面可能有危险。
19、要按规定使用安全带;配齐有效灭火器具。按规定的车道和指示的灯光行驶,不越黄线、不闯红灯。
20、设有交通信号灯的人行横道,绿灯亮时,可通行。红灯亮时,禁止通行。
21、不在机动车道上等候车辆或者招呼营运汽车;在机动车道上不得从机动车左侧上下车。
22、拐弯前须减速慢行,向后了望,伸手示意,不准突然拐弯;
23、所乘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时,要听从司售人员指挥。
24、⑥不乘坐低速货车、三轮摩托、拖拉机、“摩的”以及报废、非法拼装等有安全隐患的车辆;
25、教育能提高人的意识,意识能改变人的行为,行为决定了后果。交通安全教育是解决交通事故的根本途径。只有有了很好的交通安全知识和自我防卫意识,才能确保交通的安全。此项工作可从系统教育和强化教育两方面来做。
26、遇到紧急情况,需要公安机关帮助时,可拨打110求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