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家思想
1、而事实上,自南北朝以後,由于儒学趋于显贵,历宋、元、明、清各代,每经一次兵火变乱,公馆藏书,就随之作一次大量的销毁。儒者作为既有之得利者,不再发展与儒学体系相违背的理论存在,以至于即使儒家内部之得势者也是寥寥无几。
2、法家重视法律,而反对儒家的“礼”。他们认为,当时的新兴地主阶级反对贵族垄断经济和政治利益的世袭特权,要求土地私有和按功劳与才干授予官职,这是很公平的、正确的主张。而维护贵族特权的礼制则是落后、不公平的。
3、 韩非对政治活动和一切社会活动的最终目的有明确的表达。韩非曾提出遵循事物规律办事就能成功的名言,所谓“缘道理以从事者,无不能成”。而他所谓的“成功”,则是“大能成天子之势尊”,他是把成就天子的权势和尊严当作人们社会活动的最高目标来定位的。韩非说:“贵贱不相逾,愚智提衡而立,治之至也。”认定维持以君主为最高权威的社会等级秩序,就是社会治理的最高境界。他一再要求君主应当依法施政,是认为“法不信,则君行危矣”。在他看来,法治实施的目的是为了制裁臣民的“不轨”,维护君主的权势地位。韩非曾告诉君主:贵、尊、威、势是君主专有的四样美好属物,他要君主运用一切政治手段来维护这“四美”,主张君主要充分利用权势之位,把国家的政治控制权牢牢地掌握在自己手中,以便保持自己的尊贵地位,避免为人所制。其施法和循理活动的目的性极其明确。
4、21日下午课间休息期间,蔡毅臣老师在班主任赵东明老师的陪同下,在英杰交流中心一层大厅,与北京大学华商国学班的同学们亲切合影留念。
5、 韩非对君主与臣属的关系也有特别的理解。韩非是在人性自利的前提下看待君臣关系,认为君臣双方都是按照各自利益的算计来结合的,那各自就有不同的心思与追求。他说:“人臣之情,非必能爱其君也,为重利之故也。”据此提出:“人主者,以刑德制臣者也。”宣称君主就是依靠刑赏权来控制臣属的人,主张君主在实现自身根本利益的过程中,应该用杀戮之刑和庆赏之德来控制臣属,使群臣畏惧刑罚的威势,追求行赏的利益,进而保持对臣属的绝对支配。韩非还认为,君主对于臣属是一种豢养、蓄养关系,他引论比喻说:“君者,壤地也;臣者,草木也。必壤地美,然后草木硕大。”君主就像土地生养草木一样地蓄养了群臣,所以群臣的所有劳作硕果自然属于君主土地肥美的功劳。据此他公开宣称君臣间权力与责任的分割分置,主张臣任其劳,君收其功。韩非进一步引用了殷商之臣费仲的一句名言:“冠虽穿弊,必戴于头,履虽五采,必践之于地。”帽子和鞋子的上下位置永远不能颠倒,以此说明君臣间的上下关系以及社会的贵贱等级秩序永恒不易。按照法家韩非的理念,“汤武革命”是以臣反君的叛乱,即便恶如桀纣也应千年为尊。韩非又用“道不同于万物”来比喻“君不同于群臣”,以此论证君主对于群臣的根本性、统摄性和法则性,在政治生活中主张建立起君主对于群臣的绝对支配关系。
6、法家思想源头可上溯于春秋时的管仲、子产。战国时李悝、吴起、商鞅、慎到、申不害等人予以大力发展,遂成为一个学派。战国末韩非对他们的学说加以总结、综合,集法家之大成。
7、可能讲的不是很全面,也不能保证一定客观,也是我一家之言,不知道是否对诸位看官的口味,也欢迎大家留言补充,全当是一次思想的碰撞,观点的交流,小编感激不尽!
8、 法家认为,法一旦颁布生效,就必须“官不私亲,法不遗爱”,君臣要“任法去私”。法家思想强调“法”作为规范社会的统一标准,在运用过程中不因人的主观因素不同而发生变化,对任何人都应当做到一视同仁,体现了法家公平执法的决心。
9、第二个作用是“兴功惧暴” 即鼓励人们立战功,而使那些不法之徒感到恐惧。兴功的最终目的还是为了富国强兵,取得兼并战争中的胜利。
10、(公元前455年-前395年),濮阳人,战国时魏国人,战国时期著名的政治家,法家代表人物。曾任魏文侯相,曾受业于子夏弟子曾申门下,作过中山相和上地郡守。主持变法。司马迁说:“魏用李克尽地力,为强君。”班固称李悝“富国强兵”。这些记载都表明,文侯时魏能走上富强之路,李悝曾作出很大贡献。李悝是魏国丞相。
11、第法家的历史观是一种进步的历史观。道家、墨家和儒家的历史观都是朝前看,认为人类的黄金时代是上古时代,什么三皇五帝、尧舜禹才是大圣人,人们要想得到美好的生活,就要回到过去。而法家认为,历史是发展进步的,国家治理的政策必须要按照时代的发展来不断进行改革和调整。
12、法家认为人都有“好利恶害”或者“就利避害”的本性。
13、其实,谈到用法家来治世最成功的,当数各大武林门派了,他们在教弟子武艺的同时,门规也是相当严的,尤其对不肖门徒的惩治当是史上最严历的,我们看过的武打小说和影视剧里关于这方面的记述是非常多的。(法家思想)。
14、第一个作用是“定分止争”,也就是明确物的所有权。其中法家代表人物之一慎到就做了很浅显的比喻“一兔走,百人追之。集免干市,过而不顾。非不欲免,分定不可争也。”意思是说,一个兔子跑,很多的人去追,但对于集市上的那么多的兔子,却看也不看。这不是不想要兔子,而是所有权已经确定,不能再争夺了,否则就是违背法律,要受到制裁。
15、否则他们就不能成其事。生产工具方面的变革和广泛使用既增强了开荒的能力,使可耕地面积增多,同时,为社会提供了更多的生产生活资料。春秋中晚期,在"井田"之外,出现了"私田"。随之而来的是,私田不断增多,土地逐渐可以交换、甚至买卖,井田制渐趋瓦解。战国时期,社会生产方式也开始转变,以一家一户为单位的个体耕作代替了犁耕为单位的集体协作,封建个体经济逐渐占主导地位;"工商食官"的局面逐渐破坏,出现了个体手工业者、商人。
16、其实,要想对你所管辖的一亩三分地经营好,好多管理都是“儒法”并用的,即用儒家的思想来教育人,又用法家思想来管理人。历史上有成就的秦皇汉武唐宗宋祖无不是如此。
17、这些,说白了,就是权力集中到一人手里了;刑法加重了;让百姓重视生产,生产好了,有奖励;要想建功立业的人,可以去当兵报效祖国。
18、作为君王,要做的是关心某个官吏是否恪尽职守,完成任务有赏,完不成任务受罚,通过赏罚机制,使能者居上位,无能者淘汰。而这其中的关键,是君王如何选择合适的人去担任合适的职务。
19、至战国时期,齐国成为中国历史上第一次思想解放运动和百家争鸣的策源地,继承弘扬管仲思想的一批稷下先生形成了管仲学派。管仲学派兼重法教的法治思想成为先秦法家学派的最高成就。
20、 “法”是君王管理天下百姓的,是治民的方法,设之于官府,布之于百姓,让天下百姓共同遵守。
21、我们都知道,现在的企业,都有企业的各项规章制度,有自己的企业理念,一个好的家庭,甚至一个对自己要求严格的人,其整个生活轨迹无不积极健康、努力向上的有一个良好的家庭文化规范和个人的奋斗追求。
22、商鞅明确地提出了“不法古,不循今”的主张。韩非则更进一步发展了商鞅的主张,提出“时移而治不易者乱”,他把守旧的儒家讽刺为守株待兔的愚蠢之人。
23、本次课程的第三天,邀请到蔡毅臣老师主讲《法家思想与现代企业管理》。蔡老师是国家认证管理咨询师,国家认证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北大总裁班特约高级培训师。
24、法家对于法律的起源、本质、作用以及法律同社会经济、国家政权、伦理道德、时代要求、风俗习惯、自然环境以及人口、人性的关系等基本的问题都做了探讨。
25、战国是一个大变革的时代。铁制工具的普及大大提高了生产效率,使个体家庭得以成为基本的生产单位。战国时期法家先贤李悝、吴起、商鞅、申不害、乐毅、剧辛相继在各国变法,废除贵族世袭特权,可以使平民通过开垦荒地、获得军功等渠道成为新的土地所有者。让国人平民有了做官的机会,瓦解了周朝的等级制度。从根本上动摇了靠血缘纽带维系的贵族政体。平民的政治代言人是法家,法家的政治口号是"缘法而治"、"不别亲疏,不殊贵贱,一断于法"、"君臣上下贵贱皆从法"、"法不阿贵,绳不挠曲"、"刑过不避大臣,赏善不遗匹夫。"
26、 法家君主本位的思想观念和价值系统,不仅促成了社会政治生活中君主独裁、文化专制的必有结果——这已被历史所证实,而且在法治建设上和政治生活中也会产生难以克服的弊端。
27、 在众多学派和政治势力竞相媚世、争取人心唯恐不及的社会背景下,韩非以无所畏惧的勇气,毫不掩饰地宣示了以君主需要为基准的一系列价值标准。他说:“国者,君之车也;势者,君之马也。”又说:“邦者,人君之辎重也。”这从根本上将邦国视作载君行驶、供君享用的私人器物,国家机器被看作君主伸张个人意志的工具;在韩非看来,君主取用于国,就像取用于自己的物资库一样,而国家的车辆驶向哪里,则全由君主的意志来决定。在百家争鸣、儒墨为显的时代,这种理论应该是振聋发聩的,也是足以令专制君主喜而受用的。针对儒家重义轻利、谏言忠君、仁者爱人等许多道德伦理观念,韩非提出了不同的价值判断:“夫轻爵禄,易去亡,以择其主,臣不谓廉。诈说逆法,倍主强谏,臣不谓忠。行惠施利,收下为名,臣不谓仁。离俗隐居,而以非上,臣不谓义。”站在君主本位的立场上看待国家政治生活,那辞爵择主、逞性强谏、施惠于民、避世弃君,自然成了法所不允的罪过,不能给予道德上的褒扬。韩非在特定的立场上重估国家政治生活中的价值体系,提出了社会生活中迥异的价值准则与伦理标准,他的理论从君主本位出发,一以贯之,无所掩饰,是冷峻而彻底的。
28、 先秦法家思想不失为古代中国社会一种精深的法治理论,其中确有许多闪光的法治建设理念和社会管理思想值得我们认真汲取,然而,其君主本位的政治立场规定了其理论的性质。我们在肯定其积极理念时切不可惑于其中某些似是而非的概念和表层的法则,一定要看到和清除蕴含于其中的以君主为本位的政治立场、价值体系及其某些施法手段。我们在分析认识诸多思想理念时应该特别注重对其实现创造性的转化。
29、在教育途径方面,法家重视在通过农战的实际斗争中,锻炼和增长人们的才干。并认为人们的智谋是在长期的作战中成长起来的。这些均具有朴素唯物主义的思想。
30、商鞅、慎到、申不害三人分别提倡重法、重势、重术,各有特点。到了法家思想的集大成者韩非子时,提出了将三者紧密结合的思想。法是指健全法制:势是指君主的权势,要独掌军政大权:术是指驾驭群臣、掌握政权、推行法令的策略和手段。历代里权均处心积虑地运用法、势、术其目的主要是察觉,防止犯上作乱,维护君主地位。
31、墨家:“有为”是墨家政治思想的基石。其政治思想可分为“治国”与“为政”两方面。论治国,墨家首先重视“身行”的社会作用。其次, 墨家很重视“ 誉” 与“ 诽” 的社会作用。如同墨家政治思想中的“ 治国”之论一样, “为政”之说在我国政治思想发展史上也有其非常重要的地位。首先, 墨家主张“ 尚贤” 以为政。其次, 墨家为政还推崇“ 义同”。再次, 墨家之为政, 崇尚“ 耕”、“ 织”, 重视生产。最后, 墨家还主张“ 节用” 、“ 节葬” 以为政。
32、法家强调“不别亲疏,不殊贵贱,一断于法”。法家是先秦诸子中对法律最为重视的一派。而且提出了一整套的理论和方法。这为后来建立的中央集权的秦朝提供了有效的理论依据。
33、太公封齐,简礼从俗,法立令行,礼法并用成为齐国传承不废的治国之道。管仲辅佐齐桓公治齐,一方面将礼义廉耻作为维系国家的擎天之柱,张扬礼义廉耻道德教化的重要性;另一方面强调以法治国,君臣上下贵贱皆从法,成为中国历史上第一个提出以法治国的人。
34、法家反对保守的复古思想,主张锐意改革。法家认为,历史是向前发展的,一切的法律和制度都要随历史的发展而发展,既不能复古倒退,也不能因循守旧。商鞅明确地提出了“不法古,不循今”的主张。韩非子则更进一步发展了商鞅的主张,提出“时移而治不易者乱”,他把守旧的儒家讽刺为守株待兔的愚蠢之人。
35、法家三大代表人物是:商鞅、韩非、李斯三位。
36、包括,我们现在世界上,强大的美国,之所以强大,重要的一点就是它键全的法制。我们国家新中国成立时间短,法制也在慢慢的逐步键全和完善。
37、其实,秦国的灭亡,真的不是秦始皇的过错,那是秦二世的问题。秦始皇何其冤枉!毛泽东也曾多次表态,说孔子和秦始皇相比,秦始皇比孔子伟大的多。孔子大多是讲空话,而秦始皇是第一个把中国统一起来的人,他不但在政治上统一了中国,而且还统一了中国的文字和各种制度。甚至有些制度还一直被后世沿用。可以说中国过去的封建君主还没有第二个超过他的,可是他却被世人骂了两千多年,而骂他最多的两条就是杀了460个儒家知识分子;烧了一些书。因此,劝君少骂秦始皇,焚坑事业要商量。
38、商鞅,原名卫鞅,也叫公孙鞅,战国时期卫国人。商鞅商鞅早年为魏国宰相公叔痤家臣。公孙痤病死后,魏王并没有重用商鞅。后来听说秦孝公下令求贤者,便携同李悝的《法经》到秦国去。通过秦孝公宠臣景监,三见孝公,拿出了三套改革方案,分别为"帝道"、"王道"、"霸道"。商鞅畅谈霸道的变法治国之策,孝公大喜,商鞅得到了施展他改革变法理想的舞台。商鞅变法的主要内容为:建立新型的军功爵制,激励士兵奋勇杀敌;奖励耕织,保证了秦国后方粮草充足;制定新法,使得百姓各司其职,安分守己。
39、首先,政治上,实行郡县制,加强皇权的集中管理,改革刑法,添加了连坐、车裂等重刑,威逼老百姓不要涉法违纪;其次,重农抑商,将土地由私有变为公有,奖励耕织,改变人的价值观念;然后,废除世禄制,奖励军功;最后,还统一了度量衡、“车同轨”、“书同文”、“文同伦”等。
40、韩非(约公元前280--前233年),汉族,战国时期的韩国人,法家学说的集大成者,将慎到的"势"、申不害的"术"、商鞅的"法"紧密结合,系统化发展法家学说。韩非是韩国的王公贵族,但是他的学说不被当时的韩王所采纳。在悲愤之下,写出了《孤愤》、《五蠹》、《内外储》、《说林》、《说难》等十余万言的著作。后来这些著作传到了秦国,秦王政看完后,发出了"嗟乎!寡人得见此人与之游,死不恨矣"的感叹。但韩非在出使秦国时,没有得到秦王政的信任,更被李斯、姚贾陷害,被毒死在秦狱中。
41、法家是中国历史上提倡以法制为核心思想的重要学派,以富国强兵为己任,《汉书·艺文志》列为"九流"之一。法家不是纯粹的理论家,而是积极入世的行动派,它的思想也是着眼于法律的实际效用。法家思想包括伦理思想、社会发展思想、政治思想以及法治思想等诸多方面。法家伦理思想。法家伦理思想指的是建立在人性观基础上的诚信观和义利观。
42、 任何一种系统化的思想理论都有自身的生长点和立足点,有其论证说理的根本目的和特定的服务对象。产生于中国先秦时代的各种政治思想都有其特定的本位,如孔子创导的儒家学说是以社稷为本位的思想系统,墨家学说是以天下为本位的思想系统,道家学说是倾向于以个体人为本位的思想系统等等。与此不同,法家则构筑了以君主为本位的思想系统。慎到、申不害、商鞅等前期法家已经表现了对君主和权势的极大推崇,韩非集法家思想之大成,他从更为精深的理论层面构建了彻底的君主本位观。认识法家思想的根本特征和思想精髓,我们需从韩非的思想理念剖视。
43、法家思想是中国历史上研究国家治理方式的学派,法家是先秦诸子中对法律最为重视的一派,而且提出了一整套的理论和方法,为后来建立的中央集权的秦朝提供了有效的理论依据。
44、法家,顾名思义,就是主张用法令制度、严酷的刑法来治理天下的一家思想流派。它以富国强兵为己任,核心是法制。
45、法家认为,人都有“好利恶害”或者“就利避害”的本性。像法家的祖师爷管子就说过,商人日夜兼程,赶千里路也不觉得远,是因为利益在前边吸引他。打鱼的人不怕危险,逆流而航行,百里之远也不在意,也是追求打鱼的利益。有了这种相同的思想,所以商鞅才得出结论:“人生有好恶,故民之可治也。”
46、古时候,大的家族,家规家训是相当严的,我们都听说过:颜氏家训、钱氏家训、傅雷家书吧,除了有儒家的仁孝教育之外,也都有相应的自家的对不合规的子孙的惩戒。
47、说到中华文化思想大爆发的时代,大部分朋友都会联想到春秋战国时代的百家争鸣,儒墨道法各显神通,各自都拿出了治理家国天下的最佳方案。经过实践检验,法家最终胜出。其它各家在那么一个礼崩乐坏的时代,确实很难实现治世的目的。法家为什么能够最终胜出呢?因为它高效,快捷,简单,易学,用现在的话说就是特别的接地气。
48、我们现在也是如此,重生产、重科技,生产力水平提高了,军工部署加强了,边防无事了,内无忧外无患,百姓就能安居乐业富裕了,国家也就强盛了。所以,不管何时,强军、生产都是社会的首要着力点!
49、法家不是纯粹的理论家,而是积极入世的行动派,它也不仅仅是在政治方面,或是国家层面,这种理论可以扩充到我们的企业管理,甚至家庭经营,更甚者如一个人的干事创业修身成长。
50、法家思想和我们现在所提倡的民主形式的法治具有根本的区别,最大的就是法家极力主张君主集权,而且是绝对的。这点应该注意。法家其他的思想我们可以有选择地加以借鉴、利用。
51、马云、任正非、刘强东、郭台铭等,凡是有成就的商战大咖,无一不是吃得苦中苦,方为人上人的。我们考大学,我们做企业,我们做事业,没有不下功夫的,没有不需要自我鞭策的,因此,希望大家从法家的思想精髓中吸取规范的东西,好自为之,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经营好自己、家庭和事业,让我们的子孙生生不息、永世太平!
52、法家认为,法一旦颁布生效,就必须“官不私亲,法不遗爱”,君臣要“任法去私”。
53、 法家认为人都有“好利恶害”或者“就利避害”的本性。因而法家将“好利恶害”的人性与国家富强结合起来,用赏赐、刑罚诱使、驱使人们“耕”“战”“告奸”,凡是生产粮食多的、杀敌有功的、揭发违法犯罪的,都可以得到官爵、田宅。任何人不论出身如何,只要努力按照国家的法令去做,就可以得到富贵荣华,而国家也能富强起来。
54、 立法是法治建设中的首要环节,任何公正的立法都应该以民众为主体,反映出公众的意志。法家似乎是推崇法治的,但在法家的理念中,立法主体从来不是民众,而是君主个人或个别政治寡头。商鞅曾说过:“人主为法于上”,这里的“为”,有制定、颁布之意,由此透露出了君主为立法主体的观念。韩非也正面提到过立法的主体,如说“君之立法”,又提到“圣王之立法”,但他更多的是把君主立法视为无所置疑的事情。在法家韩非的理念中,法无非是君主进行政治统治的工具,即所谓“帝王之具也”。制法、立法是君主的事情,是君主个人为全社会立法,实质上并不反映民众的意志,这样的法与当代法治截然不同,自然罕有公平正义。
55、春秋战国时期,礼崩乐坏,在这个混乱动荡的历史时期,思想界却空前活跃,文化极度繁荣。从先秦至汉初各思想学派总称诸子百家,诸子指各家代表人物或代表作,百家泛指思想家人数之多,儒道法纵兵等各家相互间不断冲突、借鉴、融合,百家争鸣形成了中华文化之源,并一直影响至今。在各学派中,法家思想因其现实与冷峻历来颇受争议,客观地分析,任何学说流传两千多年到现在,必然有其历史局限性与阶级局限性,我们应该辩证的看待,取其精华去其糟粕。
56、法家思想为后世建立中央集权王朝提供了系统有效的理论依据,其影响深远,直至今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