鱼我所欲也原文全文(文案精选33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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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024-02-21 08:57:42 浏览59

鱼我所欲也原文全文

1、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鱼而取熊掌者也。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于生者,故不为苟得也;死亦我所恶,所恶有甚于死者,故患有所不辟也。

2、舍鱼而取熊掌者也:舍弃鱼肉而选择熊掌的人。取:选取。  

3、乡为身死而不受。             “乡”通“向”,从前。

4、一箪食,一豆羹,得之则生,弗得则死,呼尔/而与之,行道之人弗受;蹴尔/而与之,乞人不屑也。万钟/则不辨礼义/而受之。万钟于我何加焉?为宫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识穷乏者得我与?

5、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则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使人之所恶莫甚于死者,则凡可以辟患者何不为也?由是则生而有不用也,由是则可以辟患而有不为也。是故所欲有甚于生者,所恶有甚于死者。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贤者能勿丧耳。

6、本来,这话用一句就可以说完,即“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宫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为之。”但他有意把它分成三句排比起来,加强了气势,增强了感情,显示出说话人的义正词严、理直气壮。

7、4月第1周我教学生做了什么?——从小学去看中高考

8、作者先从正面来讲:虽然生命是我所喜爱的,但是,因为我所喜爱的东西有比生命更重要的,所以,我不去做苟且偷生的事;虽然死亡是我所厌恶的,但是,我所厌恶的东西还有甚于死亡的,因此即使是死亡之患,我有时也不避开它。这里所说的“甚于生者”就是指“义”;所说的“甚于死者”就是“不义”。于是,为了“义”,可以“舍生”;即使死掉,也不做“不义”的事。

9、②举世皆浊而我独清,众人皆醉而我独醒,是以见放。

10、(44)得我:感激我。得:通“德”,感激。

11、舜从田野耕作之中被任用,傅说从筑墙的劳作之中被任用,胶鬲从贩鱼卖盐中被任用,管夷吾被从狱官手里救出来并受到任用,孙叔敖从海滨隐居的地方被任用,百里奚被从奴隶市场里赎买回来并被任用。

12、请你从(甲)(乙)两文中提炼一个为人处世的基本准则。

13、(乙)曾子(名参)衣敝衣以耕。普君使人往致邑(给一座城)焉,曰:“请以此修衣。”曾子不受。反,复往,又不受。使者曰:“先生非求于人,人则献之,奚为不受?”

14、中心论点:人应当舍生取义(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

15、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万钟于我何加焉!  

16、  其“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于生者,故不为苟得也;死亦我所恶,所恶有甚于死者,故患有所不辟也。”这几句论证说:生命是我珍爱的,但还有比生命更为我所珍爱的(指义),所以不能做苟且偷生的事;死亡是我厌恶的,但还有比死亡更为我所厌恶的(指不义),所以有时对祸害(死亡)不愿躲避。这是从正面论证义比生更珍贵,在二者不可兼得时应该舍生取义。

17、鱼,是我所想要的;熊掌,也是我所想要的。如果这两种东西不能同时都得到的话,那么我就只好放弃鱼而选取熊掌了。生命,也是我所想要的。正义,也是我所想要的。如果这两种东西不能同时都得到的话,那么我就只好牺牲生命而选取道义了。

18、① 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此之谓大丈夫。 (孟子) 

19、鱼是我所喜爱的,熊掌也是我所喜爱的,如果这两种东西不能同时都得到的话,那么我就只好放弃鱼而选取熊掌了。生命是我所喜爱的,大义也是我所喜爱的,如果这两样东西不能同时都具有的话,那么我就只好牺牲生命而选取大义了。生命是我所喜爱的,但我所喜爱的还有胜过生命的东西,所以我不做苟且偷生的事;死亡是我所厌恶的,但我所厌恶的还有超过死亡的事,所以有的灾祸我不躲避。如果人们所喜爱的东西没有超过生命的,那么凡是能够用来求得生存的手段,哪一样不可以采用呢?如果人们所厌恶的事情没有超过死亡的,那么凡是能够用来逃避灾祸的事情,哪一桩不可以干呢?采用某种手段就能够活命,可是有的人却不肯采用;采用某种办法就能够躲避灾祸,可是有的人也不肯采用。由此可见,他们所喜爱的有比生命更宝贵的东西(那就是“义”);他们所厌恶的,有比死亡更严重的东西(那就是“不义”)。不仅仅是贤人才有这种本性,人人都有,不过贤人能够不丧失罢了。

20、  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万钟于我何加焉!为(wèi)宫室之美,妻妾(qiè)之奉,所识穷乏者得(dé)我与(yú)?乡(xiàng)为身死而不受,今为(wèi)宫室之美为(wéi)之;乡(xiàng)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妻妾(qiè)之奉为(wéi)之;乡(xiàng)为身死而不受,今为(wèi)所识穷乏者得(dé)我而为(wéi)之;是亦不可以已乎?此之谓失其本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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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鱼我所欲也》一文用面对鱼和熊掌之间的抉择,比喻面对生命和大义之间的选择,孟子会毅然“舍生而取义者也”。这当中的“义”和文章最后的“此之谓失其本心”的“本心”都是指人的“羞恶之心”(按现在的通俗理解,可以理解为“廉耻之心”)。因为人只有拥有“羞恶之心”,才能分清哪些是道德底线可以承受的事,哪些是道德范围所不接纳的事,哪些是“所欲有甚于生”的事,这样才能不被“宫室之美”、“妻妾之奉”和“所识穷乏者得我”所诱惑,而像“不食嗟来之食”的人一样,内心有一种凛然的“义”。

23、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贤者/能勿丧耳。

24、是为了住房的华丽、妻妾的侍奉、因为给了所认识的穷朋友以好处而使他们对自己感恩戴德吗?华丽的住房也好,妻妾的侍奉也好,朋友的感激也好,这些都是身外之物,与生命相比是微不足道的。

25、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鱼而取熊掌者也。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于生者,故不为苟得也;死亦我所恶,所恶有甚于死者,故患有所不辟也。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则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使人之所恶莫甚于死者,则凡可以辟患者何不为也?由是则生而有不用也,由是则可以辟患而有不为也。是故所欲有甚于生者,所恶有甚于死者。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贤者能勿丧耳。

26、译文:是为了住宅的华丽,大小老婆的侍奉和熟识的穷人感激我吗?

27、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 

28、(甲)文的中心论点是什么?请结合具体内容,谈谈作者是运用什么论证方法(一种即可)来证明文章的中心论点的。

29、第二层(从“生亦我所欲”到“是故所欲有甚于生者,所恶有甚于死者”),这是对本文论点的进一步分析论证,是全文的重点。

30、(注释)①颜真卿:唐朝名臣、书法家。唐玄宗时登进士甲科,历任侍御史等职。安史之乱爆发,其以平原郡太守独撑河北危局良久。后任刑部尚书,封鲁郡开国公。谥“文忠”。见……于……:表被动。

31、译文:如果人们所厌恶的事情没有超过死亡的,那么心是能够用来逃避灾祸的坏事,哪一桩可以不干呢?

32、为了使这种道理更令人信服,更容易被人接受,孟子接着用具体的事例来说明。“一箪食,一豆羹,得之则生,弗得则死。呼尔而与之,行道之人弗受;蹴尔而与之,乞人不屑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