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格尔哲学的核心是什么
1、主奴关系在自我意识中的解体,使得主人和奴隶在思想的王国中寻求自由,当同一个思想主体内部发生分裂就产生了苦恼意识。苦恼意识就是宗教意识。黑格尔用彼岸世界的个体与彼岸世界的本质之间的矛盾说明犹太教、早起基督教和中世纪的自我意识。在矛盾的第一阶段,人们为了彼岸世界而牺牲现世的自由和利益,但是永远也不能达到彼岸世界。在第二阶段,普遍的本质在耶稣基督身上变成个别的形态,于是出现了基督三位一体上帝,但耶稣升天后,上帝个别、不变的形态在现实中消失了。在矛盾的第三阶段,宗教意识由对彼岸的内在体验发展到对彼岸世界恩赐的享受,最后过渡到对恩赐的感恩。(黑格尔哲学的核心是什么)。
2、达格公民德性:权利、公民身份与共和主义(亓同惠译)
3、所以,精神虽然以自然为前提,却又是自的真理,“关于精神的知识是最具体的,因而是最高的和最困难的”(黑格尔)。精神哲学和逻辑学的关系,不是两种外在之物的关系,而是同一个人的童年和晚年的关系。精神哲学如同一个饱沧桑的哲学老人,而逻辑学如同一个单纯幼稚的少年,两者说的是同一个概念,但内涵的丰富性全然两样。在这个意义上,可以说,“精神哲学”就是有丰富内涵的、“具体概念”的“逻辑学”。所以,说精神哲学是黑格尔整个哲学的标志,就是合理的了。不理解他的精神哲学,就不可能理解他的整个哲学。
4、自然界始终贯穿着精神的运动,它才不是偶然性和杂乱无章事物的堆砌。自然界是一个活生生的系统,经历了从低级到高级的辩证发展。黑格尔的自然哲学分机械论、物理论和有机论三部分,它们分别与逻辑学的客观概念的三个环节—机械系、化学性和目的性相对应,也就是说客观概念的应用。
5、但在黑格尔来,一般人说对它们最不知是可以的,但对哲学而言,停留在这种“熟知却不真知”的状态是不允许的,因为哲学就是要把这些最普遍的纯概念带入理解,不理解它们,就不理解事物的真正本质,哲学就不成其为哲学。黑格尔认为,纯粹概念就是万事万物的根本和核心,“自然”和“精神”都只是这一“根本”和“核心”展示出来的“现实性”。在这个意义上,即从纯粹理念上,“逻辑学”是“本质”、是“灵魂”,而“自然哲学和“精神哲学”是“应用逻辑学”。
6、表现主义的思潮被看作是人性的对象化活动的反作用,这种反作用要通过表现主义创建人的主体性,然而作为潮流启蒙运动也开始创建激进自由的道德主体性,由卢梭开始,最重要的是伊曼努尔.康德。重建激进自由的道德主体是康德哲学的重要动机。康德采用了一个产生影响的策略,以先验论证来定义主体。经验回溯到了经验的主体即“我思”的主体。经验世界分裂于终极实在,同终极实在的分离对于康德的后继者来说是不可忍受,但是这种分离对于康德而言挽救了道德主体的核心统一和自由。对于康德的理解在激进的意义上,自我是自由的,不是一个纯粹的自然的存在,而是作为一个纯粹的,道德的意志,自我是自我决定的。“自律”即“合乎道德的生活等同于自由”,这是“自律”,这是康德哲学最激动人心的伦理学观念,自由在与嗜好的对比中得到了规定,康德的哲学没有解决嗜好和理性的终极对比,这受到了黑格尔的嘲讽,但是不管怎样一种贯彻到完美的激进自由的表达,是启蒙以来激进对象化的渴望的最强音,在承认尘世的神圣性不可能达到的前提下,在回避完美而斗争的无止境的任务的前提下。
7、否定之否定规律原本是黑格尔辩证法三大规律之一的核心规律!可是在列宁那里却退居其后,让对立统一规律上升到了核心规律的位置至今也没有人敢去改变它!因为这弄得不好是要犯杀头之罪的!
8、(AlexandreKojève,1902-1968)
9、“精神”概念我们最为常见,但要说清楚究竟什么是“精神”,却很不容易。黑格尔在《精神哲学》的“绪论”中,用了将近三十页的篇幅来解释精神的概念,确实非常漂亮。我们知道,精神是与“物质”相对的概念,是“观念性”的东。而“观念性”在德语中和“理想性”是同一个概念。如果说,“观念性”还不好理解的话,从“理想性”来理解就容易多了。说一个人有“精神”,就是说这个人有“理想”,而且会执着地追求其“理想”的实现。但问题是,“理想”有“崇高”和“低下”之别,大凡我们说“精神”的时候,总是和“崇高的理想”追求相联系的,黑格尔的一个明确目的,也就是要摆脱当时的庸俗“卑微”的精神。(黑格尔哲学的核心是什么)。
10、精神是在时间里外化了的精神。他外在于历史中的精神分为伦理、教化和道德三阶段。
11、这样完美的“合题”的构造直到黑格尔的出现,才受到挑战,而正如泰勒所言,正是这独特的合题构造构成了黑格尔哲学的起点。
12、一个人有了坚实的自我,他在这个世界上便有了精神坐标,无论走多远都能够找到回家的路。
13、这样一来,我们就发现,在这个“变易”规定中,是存在两个方面的规定的。
14、黑格尔成熟的哲学体系形成于耶拿时期。他首先通过第一本专著《费希特和谢林哲学体系的差异》(1801年)确立了以“绝对”为立场,超越康德和费希特所形成的二元论世界观和主观主义。费希特的知识学和谢林的自然哲学,是为超越康德而提出的新的哲学范式。从后来康德公开声明费希特的知识学不是对他哲学的发展来看,他是根本不认同费希特知识学的。很遗憾,我们始终并不知道康德对谢林的自然哲学家究竟持有何种看法。黑格尔以这两位当红哲学做比较,是他对现代世界之问题和出路的一次思想诊断和处理方式。他没有简单地选择站在谢林一边,但谢林的“绝对”比费希特作为“主观的主客同一体”的“自我”更合黑格尔的心,因为他深刻领悟到谢林的回返本原之路更为彻底,不只是回到主观性的本原:自我,而是返回到万事万物的本原:绝对,才能真正解决现代的困境。但他也并非完全赞同谢林,不过,如何走出一条不同于谢林的哲学道路,是他一直在思索的。
15、关于“实有”的规定,不同的人翻译或者理解不同,我们国人通常称海德格尔的实有为“此在”,贺麟老先生在《小逻辑》中,翻译为“定在”或“限有”。我认为,杨老先生在从翻译为实有,确实很符合中国人的思维。我们就是把,这个此在的东西或者定在的东西,或者这个作为限有的东西作为一种“实有”。黑格尔指出:实有是从“变易”中而来,它是作为有和无的合一。
16、一个方面是:从无规定开始,思维对它进行了抽象,而这样一来,思维把这个无规定性的绝对,抽象为了有,而这样一来,它就是作为“有”的那种发生。
17、换言之,这个“无规定性”自身,它才是那个“有”的规定性,是那个规定“有”的东西。而对思维本身而言,无论说这个“绝对”被规定为“有”,或者被规定为“无”,都不是这个思维本身,而只是思维的两个方面,一个是作为肯定,一个是作为“否定”,表现出来的是思维的二重性。所以,对思维本身而言,思维的真理,就是两个方面的统一。也就是说,这个“绝对”它既是作为“有”——这个直接性,又是作为“无”,那个无规定性自身。而这样一个统思维把它规定为“变易”。
18、赫德尔的如下理念:我的人性是独一无二的,而不是均等于你的人性的;这种独一无二性只有通过我自身才能得到揭示。
19、黑格尔的整体观和伟大的历史感,均体现在这部意识发展史中。《精神现象学》作为人的意识发展诸阶段的缩影,深刻地揭示了人的个体发展及人类社会发展两个方面的历史辩证法。
20、《精神哲学》分为“主观精神”、“客观精神”和“绝对精神”三个部分。但在篇幅上三个部分是完全不对等的,“主观精神”占了三分之二还要多的篇幅,原因在于,“客观精神”在《法哲学原理》中得到了详细阐发,而以“艺术”“宗教和“哲学”为主题的“绝对精神”分别在《美学》《宗教哲学》和《哲学史》得到了详细的阐发,在这里只是为了体系完整的需要,点到为止就够了。因此,《精神哲学》最具独立价值的部分,就是关于“精神概 ” 绪论和“主观精神”。
21、实体只有经历了克服对立面矛盾的全过程,把所有环节都包含于自身,才成为绝对的整体。上帝的活动和生活不是自己爱自己的游戏,而是充满着否定物的严肃、痛苦、容忍、和劳作。上帝存在不是一个孤立的判断,而是辩证推理的过程,只有把所有完善的概念都统一在上帝的主词之中,才能达到关于上帝即实体的绝对知识。
22、黑格尔法兰克福时期最大的成就,就是在宗教哲学上对康德道德神学的超越。总体上,黑格尔这时所写的《基督教精神及其命运》依然像是从前那样基于康德的单纯理性限度内的宗教,是从道德上论证宗教的在理性上的可理解性和必要性。但黑格尔推进了在此之前所有他自己的“早期神学”思想,学术界把黑格尔这时的宗教思想概括为三个原则的确立,即爱的原则、生命原则和精神原则这三大原则都预示着黑格尔对康德道德宗教观的超越和对他早年提出的“民众宗教”的超越:“他自己不得不承认,以他民众宗教的建议真正的问题不可能被解决。基督宗教、尤其是在其由康德所启蒙的版本中,不可能从根本同生活世界和历史从根本上做出所要求的调和”这三个原则也就是其早期探索,尤其是其宗教的总结了。
23、(1)雅克·懂特《黑格尔传》,上海人民出版社2015年,第53页。
24、 ——黑格尔
25、二年的哲学学习,论文答辩通过,就能获得“哲学硕士”学位。黑格尔取得硕士学位的论文题目为《抛开灵魂不死信仰,能否完成道德义务》,明眼人一看,就可明白他这是在回应康德道德哲学的问题。康德认为要能实现至善的理想,即解决德福一致的问题,必须相信灵魂不朽和上帝存在,这是实现至善的先天必然性条件,而黑格尔则假定,如果我要抛开灵魂不朽的信仰,道德义务还能实现吗?从这篇论文可以发现一个青年学生身上具有的那种与伟大哲学家对话的潜力。对于宗教和神学,黑格尔在后来的三年时间内,依然是以启蒙精神和康德的道德神学为基本出发点,寻求一种现代的宗教和神学,正如研究其青年时代思想的狄尔泰后来评价的那样:“黑格尔的神学研究都全然超越了宗教研究的范围,通向了一种新的宗教理想,一种新的、普遍人性的生命共同体”。(1)
26、《美国政治学评论》(1989年)最近的读者一般都会熟悉史密斯的论点。它之受惠于科耶夫既不言而喻,也很清楚,尽管史密斯也仔细指出并强调科耶夫方法的夸张之处,正如乔治·凯利等人所勾勒的那样。史密斯在这里的解读相当清晰,而他的博学,据我所知,也无可挑剔。这是一部成熟而睿智的学术作品。
27、有疑问的首先是《精神现象学》。这本书的确黑格尔成为哲学家的标志,也是黑格尔影响最大的两本著作之一(另一本即《法哲学理》),马克思说,这是黑格尔哲学全部秘密的发源地。从这个说法中,我们可以明确的是,《精神现象学》确实具有程碑式的意义,但无法说明它与《精神哲学》究竟是何种关系。
28、质量互变规律、对立统一规律、否定之否定规律这三大规律是恩格斯最早概括的对黑格尔辩证法的通俗解释。这三大规律耳熟能详,不再累述。在这里想提一下看过的邓晓芒先生对黑格尔辩证法的理解,换个角度找点新意。他认为,黑格尔辩证法有两大要素:一是否定的辩证法;二是反思的思想。
29、“(泰勒语)迎合合题的各种要求。来迎接现代文明的开始。它称为这个合题、这个渴望终极意义上的严肃论战者。黑格尔漫长的精神旅程在这个激动人心的合题的基础上,开始了艰难的跋涉。
30、然而,黑格尔的哲学体系宏大复杂,应该很少有人能真正理解。黑格尔本人曾经写道:“只有一个人理解我”。人们都感觉,那个人是他自己。更有人说“反对他要比理解他更容易”。黑格尔最迷人的方面莫过于敏锐的问题意识、无情的批判精神和深刻的哲学思辨。但无论如何,黑格尔揭示了人类思想和历史的动态运动。
31、黑格尔认为,费希特的自我和行动相统一的良心与谢林、歌德等人的浪漫主义的优美灵魂,虽然克服了康德道德世界观的颠倒,但也有自身缺陷和矛盾。良心自我确信是任意、偶然的,不能对不同环境中的对立信念进行、决疑。优美灵魂可向两个方向发展:一是崇拜道德天才,把爱情等价值纯粹化、神圣化;二是对他人实行道德判断,用行为的自私动机否定任何道德行动。
32、但是,主张承认权利说是黑格尔政治思想的核心,无论这多么耐人寻味,多么具有颠覆性,还是有值得商榷的地方。我认为,某种承认的概念对于黑格尔精神哲学来说显然是根本的——客观的和其他方面的——毫无疑问,他会坚持理性国家公民之间相互承认和尊重的重要性。然而,我并不信服,所有这一切都能被"拥有一种权利"的思想最好地体现出来。据我所知,这种想法本身就涉及一个人或群体相对于社会中另一些人或群体的保护或特权,即一种"胜利",在特定的情况下,凌驾于对社会善(socialgood)的通常考量。因此,这里隐含着一种反对因素;如果没有它,如果没有震慑的(虽然是潜在的)概念,“拥有一种权利”的想法似乎流于肤浅。但黑格尔的政治哲学,作为推演理性国家概念(还有其他事物)的一项事业,似乎是在思考一种政治生活的形式,这种形式是无缝的、深度整合的,并且摆脱了竞争性的、"零和博弈"的文化(这种文化首先导向对权利的考虑)。因此,从外部,也就是说,从一种在黑格尔自己的著作中并非不言而喻的权利思考,来引入黑格尔的政治学说,似乎并不恰当。
33、表现主义的渴望在赫德尔这里得到了最激烈的表达。
34、当然二者之间的冲突也同样深刻,康德的激进自由只能以同自然的决裂为代价才成为可能,而其发生于自身内部的感性和理性的分离,其激烈的程度甚至超过了唯物论者,功利主义者和启蒙运动者曾经梦想的程度,这与表现主义统和谐的渴望是截然对立的。
35、在泰勒看来,对康德的后继者来说,问题变得敏感,“因为他们既被康德的激进自由深深地吸引,又被人的表现主义深深吸引”
36、黑格尔法兰克福时期(1797-1800)也相当重要。在荷尔德林介绍下,黑格尔终于离开了伯尔尼,来到了法兰克福这座大城市,特别是能够与好友同学荷尔德林在一起,虽然依然干的是家庭教师工作,但对于他的哲学思想的发展特别有利。这几年当中发生的最大事件首先就是谢林在费希特提出“知识学”之后,迅速提出了超越费希特知识学的“自然哲学”方案,因而被歌德看中,帮助他在1798年24岁时就“一步登天”直接成为耶拿大学的教授。第二件大事就是黑格尔父亲在1799年去世,他对于妹妹更多地关照。第三件事就是黑格尔撰写了《基督教精神及其命运》。第四件事就是康德公开发表《关于费希特所著〈知识学〉的声明》,说费希特的“知识学”根本不是对他哲学的发展,跟他的哲学没有关系,两人公开决裂;费希特不仅像往常批判康德哲学那样继续批判康德的物自体,甚至批判康德本人并不理解康德主义,指责康德头脑不健全等。
37、黑格尔经常不断地说,绝对被规定为“有”、“无”、“变”“实有”等等。也就是说,作为逻辑学的,研究的的对象是“思维”的本性,研究的是思维这个理念的规定性。对《逻辑学》来说,它是有一个前提的,这个前提,就是对思维来说的前提,也就是思维的对立面,作为那个思维的对象——“绝对”。
38、那么,为什么应该学习黑格尔的辩证逻辑的概念呢?这是因为辩证逻辑的概念才能够准确地反映我们面对的客观世界,人类社会,思维及思维自身的结晶---“概念”。
39、应该承认,哲学思想是指导新闻传播活动的最基本的思维基础,而新闻传播思想是在此基础上开始并且掺和着许多现实因素而形成的对新闻传播活动最根本、最直接的指导思想。
40、而《精神哲学》中的“人类学”(以“灵魂”为对象)部分是作为“科学体系”“第一部分”的《精神现象学》(“所描述的是般科学或知识的形成过程”)无法包容的,因为这个阶段是“精神”的“潜意识”(灵魂)阶段,处在“前科学”的水平上,是“精神”的时睡时醒,有时在“梦”中呈现,有时表现为“精神”的“痴呆”、“涣散”、“傻”甚至“癫狂”。就此而言,《精神哲学》包容了《精神现象学》,尽管论述的角度有所不同,但更全面地阐述了整个“精 ”的发生和发展。
41、新征程:明确新目标谱写新篇章(进入新时代踏上新征程)
42、对哲学而言的两个基础之间的选择:一个以主体性和自由为基础,另一个以客观性和实体为基础。
43、自由是指能够在否定中肯定地保住自己并成为自身同一。精神在与自然的对立中取得自由,与人类精神同一。精神扬弃了自然,进入人类精神领域。首先,它通过认识自身而自由,这是主观精神;其次,它通过创造世界而自由,这是客观精神;最后,它在自在自为的存在和自我创造的统一性中实现自由,这是绝对精神。
44、可能马上有人会反驳说,这是以偏概全。把“精神哲学”作为黑格尔体系的标志,那么,将如何看待它与黑格尔其他著作之间的关系呢?
45、 绝对精神
46、黑格尔强调哲学作为世界的历史最内在的核心,以思想自由为前提,自觉地实现精神的自由目标。哲学史本身就是科学的,因而本质上它就是哲学这门科学。逻辑学和哲学史是哲学真理全体或科学体系的不可分割两个方面,历史上的那些哲学系统的次序,与理念的那些概念规定的逻辑推演的次序是相同的。不同的是,纯范畴的推演不再时空之中,而哲学史上的一个范畴需要时间。
47、所以“统一”真正而伟大的开始就是的德国的十足的唯心主义,从康德最具天分的年轻弟子费希特开始,费希特的哲学是从拒绝与康德“自在之物”的分离开始的。他想要将世界主体性同一于有限的主体性,从而形成一个包罗一切的主体,而在这个终极主体之中上帝扮演了重要的角色。这一切都来自于康德道德主体对于至上性的宣扬。费希特的学说激动人心,分离的痛苦因其自身最充分的发展而得到扬弃,但是在费希特的哲学之中,认识主体仍然需要一个被认识的对象,尽管他完成了泰勒所言的与康德哲学的“壮观的分离”(《黑格尔》p55页),但是他也依然没有完成被康德所回避的问题,自然和自由意志的统一的问题,所以最终费希特没有把两个理念进行统而合题之所以没有被构造,就是因为必要表现得要求在费希特的哲学中无法得到满足。
48、统一的理念的开端就是康德的第三批判,康德在《判断力批判》里表达了对于哈曼的回忆“一种说法(……)按照这种说法,大自然通过他的美的形式形象向我们诉说”,这被看作是统一的开端。真正担负起这个使命的则是18世纪90年代的一代人,两个端点被以各种各样的方式进行了统早期浪漫派的代表施莱格尔找的合题是“歌德和费希特的统一”,“前者代表美和和谐的最高境界,后者的哲学是对自由和自我最崇高的表达”,施莱尔马赫和谢林要求的则是康德和斯宾诺莎的统主体与大全(Theall)的统一。
49、问题到了这里,我们就好解释了。也就是说,如果我们把实有做一个现在,那么,这个时候,那个实有就存在一个前者,还存在一个后者。作为这个前者的就是那个“自在之有”,这个自在之有,作为一个尚未被规定的有,它正在走向现在的“实有”。作为这个实有的后者,它就是那个自为之有,作为这个自为之有,它作为同一性,就是把那个“非有”规定为“自己”。这样就是把那个“非有”中不是现在“实有”的东西给释放出来,而这样一来,这个实有,它就是一种“变”,在这个变中,它仍然保持自己的这个“自己同一性”。
50、当然,黑格尔本身是一个令人爱恨交加的人,他让人“爱”,确实是因为他的哲学对纷繁杂乱的世界给予了深刻的洞察,哪怕是“器官面相学”和“头盖骨相学”这些“迷信”和“非科学”的东西,都在他的所谓“科学的体系”中作为相应的“精神现象”获得了合理的解释他人恨,在于他的说理要突破常识,“不合常识地”挖掘出“常识”的“真理”;他的语言哪怕是他的种种“讲演录”的“语言”,也不是通俗易懂的“口语”,而是充满思辨色彩 “书面语”;他的论证需要“系统”,需要一个从“始”至“终”,又从“终”回归于“始”的循环往复的“圆圈”,才觉得把一个“理”说“明”说“透”了。
51、但这种“自由”,黑格尔强调,不是逃避外物而遁入内心,相反,必须是经历“理念”的“异化”即首先要外化为自身的对立面,从“反面”表现自身给自己“看”,然后要经历“千辛万苦”的曲斗争,“克服”并“保存”外化之物,再返回到自身,这才真正认识了“自身”,才真正是不依赖于外物的自由,才真正是“精神”。“真正的精神”,需要有对自身、对理想、对理念的“真理”性认识,“真理使精神自由,自由使精神真实”。
52、黑格尔对国家的神化是有前提的。他承认现代国家与市民社会相分离,国家存在的前提是:国家通过君主的经验单一性表现出来,而市民社会通过人民的经验普遍性表现出来。二律背反在现实中造成了专制君主与人民的对立,需要君主立宪制把这两个极端联系起来。他把三权分立制度改造为君主的决断性权、政府的行政权和等级会议组成的立法权的统一。君主权是君主立宪制的顶峰和起点,政府和等级会议是君主权的两部分。革命或专制的极端主张都仅仅从情绪和主观想法出发,既不合理,也无现实性。
53、但在这段时间内黑格尔也不是无所作为,只是他没有费希特、特别是谢林那种初涉世界就“辉煌腾达”的好运。我们先看看1794年发生的几件大事:(1)费希特就任耶拿大学教授(1794年5月);(2)谢林在费希特《知识学原理》出版半年后就出版的《作为哲学原则的自我》;(3)康德出版《单纯理性限度的宗教》(1794年10月);(4)黑格尔开始批评雅各宾派专政,指责罗伯斯庇尔镇压革命的恐怖行动,赞赏“热月政变”。在伯尔尼时期,黑格尔投入到十分勤奋的写作之中:他先写作了《耶稣传》(1795年5月)和《论基督教的实证性》(1795年10月-1796年4月)这两部重要的“早期神学著作”。前一部依然是沿着康德关于理性宗教的要求,把耶稣描写为一位民族的德行教师,带领犹太人超越狭隘的民族精神而投入神的博爱世界的历程;后一部批判基督教把爱的宗教机制化、实证化,即权威化,使基督教变成了违反实践理性而从外部强加于人的僵死宗教,这在宗教批判史上起着重要的作用。黑格尔这时既是犹太教也是基督教的批评者,1798年,他还匿名出版了《关于瓦特帮(贝德福)和伯尔尼城先前国法关系的密信》,对伯尔尼寡头制度下的政治和司法作了尖锐批判。
54、“否定的辩证法”可以称之为自否定。马克思很重视这一点,他曾说黑格尔的《精神现象学》最重要的成果就是否定的辩证法(或消极辩证法)。“这主要体现为自否定的能动性。自己的不安于现状,自己否定、超越,内在的不安息、自己运动”。这在我理解,就是“扬弃”的过程,“扬弃”一次是德文是“aufheben”的中文翻译,本意就是对旧事物的批判和继承,并把它发展到新的阶段。扬弃的这种否定之否定的运动是万物尤其是人、人类社会、人类历史的本性。
55、生命是自我在本能的欲望中追求自身满足,这是初步的自我意识,当一个自我承认欲望对象也是与自身相等同的自我,自我意识就成为类意识。黑格尔从相互承认的欲望中出发,阐述自我意识的生命本质和社会存在。在世界历史中展开自我意识从自在的主奴关系到自为的自由意识和苦恼意识的发展。
56、邓安庆,男,江西瑞昌人,复旦大学哲学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
57、在柏林大学,黑格尔还开设了“宗教哲学”课程。在他去世后,后人按照其口授内容编辑出版了《宗教哲学讲演录》。我们上文已经减少了黑格尔早期从康德启蒙主义的道德宗教出发对犹太教和基督教的批判。黑格尔后来形成了他自己以爱的原则、生命原则和精神原则来阐释基督教的宗教哲学思想。而在柏林时期,黑格尔对基督教的批判大大减弱。他与《精神现象学》中把艺术、宗教和哲学作为绝对精神发展的三阶段相适应,强调哲学与宗教的和解,认为它们都是绝对精神的表达,只是宗教以启示和信仰来表达,艺术以表象来表达,而哲学只是以概念理性思辨地表达。在这一对绝对精神的“表达”中,宗教高于艺术,却低于哲学。这一“高低”的标准是“认识论的”,宗教也是一种认识方式,即以“表象”认识“绝对精神”,以“思维”把握“神”。他排除人格神,反对对神的盲目崇拜和施莱尔马赫强调的宗教是对上帝的绝对依赖感。因此,黑格尔不把宗教归结为教士的欺骗,而把它看作是历史和当代深刻矛盾冲突的表现及其解决。他的宗教哲学确实也确立了一种不同于康德、施莱尔马赫的现代宗教观,影响十分远大,同时在他死后,也是促成黑格尔学派分裂为左派和右派的一个重要原因。
58、黑格尔在柏林大学还讲了6个学期的哲学史课程。他在人类思想史上第一次把哲学思想与哲学史统一起来。他反对把哲学史看作是客观的、材料的堆积,认为哲学史是“哲学本身”在不同时代中的发展。无哲学则无哲学史,无哲学史哲学也就成为空中楼阁。因此,哲学史可以说就是哲学本身,哲学不可能离开哲学史而成为哲学。黑格尔力求使哲学史成为科学,主张哲学史中存在内在的、必然的联系。他把历史的原则贯串于对哲学史的考察,把哲学史理解为完整的辩证过程。这一过程是统一的真理得到认识的过程,其中的多样性、差异性和特殊性不是绝对的,而是相对的。哲学史上的多样性对于真理的认识即理念的实存化不仅绝对必要,而且具有本质意义。他的《哲学史讲演录》使得哲学史本身成为哲学的一个“学科”,推动了19世纪后期所有哲学史写作的发展,达到了前人未曾达到的新高度。
59、余下的就是《逻辑学》和《自然哲学》与《精神哲学》的关系。作为《哲学全书》的三个独立的部分,它们不是包容的关系,这是肯定的。但是,根据黑格尔辩证法“三段论”之间的内在关系,“逻辑学”是研究“纯概念” 即“纯理念”)的“科学”,是人人“最熟知”、但又最不知的一些概念,像“存在”、“质”、“量”、“度”等等,只要我们说话,只要我们在生活中,就会遇到这些概念,所以“最熟知”;但它们又是最普遍的、最抽象的、最无定性的概念,所以我们实际上知之最少。
60、黑格尔说这个先于自然界和人类社会而独自存在的绝对精神就是上帝,其实黑格尔本人不信基督教,为什么黑格尔将这么重要的绝对精神说成是上帝呢?其实,“上帝”一词在哲学家们那边不是并非基督教中的“上帝”,可能是哲学家们都想让自己创设的这种“终极范畴”拥有至高无上的地位吧。另外,在当时的时代背景,这个“上帝”可以保护哲学家们免受迫害。
61、到了这个阶段仍然没有完结,“爸爸”或者“妈妈”这个概念在继续地完善,当我们有一天经历了某些事情之后,忽然感觉到爸爸,妈妈对我们的约束,严厉,责备,暴力等等都是出于对我们的爱之后,“爸爸”“妈妈”这个概念在我们头脑的印象里进入了第二次的否定的阶段,又回到了好“爸爸”和好“妈妈”了!
62、站在潮头的青年学生,往往心目中都容易形成革命理想,黑格尔也亲身感受到了这种理想在图宾根神学院激起了一阵反抗的微风。这一“微风”在黑格尔这位依据自身(soi par soi)为原则、具有独立思考能力的人身上,随之变成了一种反叛的激情。他们从法国人为自由而斗争的波澜壮阔的画面中体验到了那种“不自由,毋宁死”的豪迈,他们对大革命者的崇拜,随之上升到了一种爱国主义的高度。这种爱国主义乃是一种从被专制主义破坏的传统道德中的觉醒:蔑视世俗的利益和权力,将身心献给普遍性,为了自由、平等和博爱的革命理想,大公无私、忘我牺牲、勇往直前、积极上进。正统神学的假话已经无法“灌输”进入他们的大脑,康德、斯宾诺莎、卢梭、孟德斯鸠成为滋养黑格尔精神的养料。
63、罗蒂的描述实质上反映出当代哲学在厌倦“分析—大陆分裂”传统之余,试图开辟一种新的思考路向。塞拉斯是通过清晰揭示现代哲学的核心问题“所予神话”而开启了复兴黑格尔思想的一条前置线索(他将“所予”与黑格尔式的“直接性”等价,并认为黑格尔是直接性的大敌而引为同路人);布兰顿则是在解决规范来源的问题时进入到黑格尔哲学,并在黑格尔的相互承认概念中找到他的规范语用学的基础,据此激活了英语世界对黑格尔的新研究与新解释。同为匹兹堡学派成员的麦克道威尔则是通过将黑格尔观念论对知识的解释阐释为对康德的彻底化,而试图将黑格尔拉到分析哲学的舞台上。
64、也许对于分析哲学而言,康德哲学以主动的心灵给世界以概念塑形、以一种更清醒的经验主义而在更深层次上成为实证主义的密友,从而也是较之于黑格尔而言更亲密的分析哲学思想家的朋友。但在亲康德还是亲黑格尔的分歧上,就如雷丁所分析的那样:“回到二十世纪,科学已经发生了足够多的历史性变化,这使我们更倾向于同意黑格尔而不是康德。而这种知识的可塑性与‘语言转向’这个将康德与黑格尔的路径分离开来的事实联系起来时,再一次使黑格尔位列现代思想家的一边。”但是,康德始终无法绕开,当代分析哲学思想家们通向黑格尔的路径也是在康德所做工作的基础上达到的。只是他们对黑格尔的讨论,并不是在皮平所论断的“黑格尔是完成了康德”意义上进行的。布兰顿、麦克道威尔和塞拉斯这些当代分析阵营思想家的关键观点可以证明这一点。
65、 黑格尔以辩证法为核心的哲学思想体系提出绝对唯心主义概念,即是包含在主观精神和客观精神之上的绝对精神。他认为整个世界的进程是精神的自我发展。这种自我发展经过三个阶段:
66、不管怎么说,本书的一个重要优点是,它以一种引人注目的方式,在相当高级和精巧的水平上提出问题。更重要的是,对承认的讨论——集中在八个章节中的第四章——包含了对以下议题的实质性处理:黑格尔哲学的思想渊源(源于试图克服笛卡尔主义的"分裂自我")、黑格尔对自然权利传统的批判、《法哲学》中的理性国家、以及具有决定性的否定逻辑的辩证法。(也许在这方面,最难令人满意的是——也令人感到惊讶——关于黑格尔的法治国(Rechtsstaa)本身的章节)。我不认为史密斯在这里开拓了新领域。但话又说回来,这本书的优点在于它非常清晰和精妙的论述。例如,我们都相当熟悉黑格尔对标准意义上的自然权利传统的批判。但是,史密斯以一种令人钦佩的、高度细微的精确性将它们展示出来;结果,我们以前所知道的东西,现在就更加坚定且确信了。
67、3应用逻辑学:自然哲学、说明绝对精神如何被异化为自然的运动;精神哲学、说明绝对精神是如何在人类社会和精神领域显现运动的。
68、许多人认为,黑格尔的思想,象征着了19世纪德国唯心主义哲学运动的顶峰,对后世哲学流派,如存在主义和马克思的历史唯物主义都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69、按照黑格尔最初的想法,《精神现象学》是其整个“科学体系的第一部”,是整个哲学的“导言”,但同时,它又是一个“独立的整体”;在他当时给谢林的信和后来的《小逻辑》中都表达了这一定位。但是在1808-1811年他为纽伦堡中学所编的《哲学入门》和1817的《精神哲学》中,《精神现象学》却只是“主观精神”的一个环节,是“ 类学”和“心理学”的中介。
70、康德之被载入史册,因其创立了“批判哲学”,费希特之被载入史册,因其创立了先验“知识学”,谢林之被载入史册,因其创立了“自然哲学”,而黑格尔之被载入史册,就是因其创立了“精神哲学”!
71、许多人由于《精神现象学》本身的影响大大超过《精神哲学》,而不愿把前者作为一个部分纳入到后者之中。但只要对照一下这两部书的内容安排,我们就会发现,尽管作为“主观精神之中介环节的“精神现象学”,的确不能等同于独立的《精神现象学》,因为在这里,“理性”的部分,非常简短,没有包含《精神现象学》中的“精神” 分,以及宗教和“绝对知识”等部分,但是这些部分却在《精哲学》的“客观精神”和“绝对精神”部分得到阐述。
72、在古希腊的辩证法那里——辩证法那个词本来就是古希腊的智者学派和苏格拉底他们提出来的——他们在论辩的过程中就采用了“逻各斯”,“逻各斯”的意思就是谈话,互相交谈。那么互相交谈把它记录下来,对语言采取了一种非常严格的甚至是崇拜的态度。
73、其实,“大陆—分析”之融合这种思考路向的一个典型风向标是当代英美哲学对黑格尔的形而上学解读与非形而上学解读之间竞争正酣的图景。例如,皮平(RobertPippin)批判布兰顿的话语记分实践(discursivescore-keeping)是对黑格尔的双重背叛(第一重背叛是布兰顿的个体主义还原背离黑格尔思想,第二重背叛是布兰顿的方法论抽象与唯心主义化直接过滤掉了黑格尔对康德的历史改造),但皮平自己关于话语实践的谈论也同样背离着黑格尔,主要体现为对理性行动者的社会性这个概念的多义性之背离。
74、绝对理念首先是逻辑地演进,从纯粹的存在、按照否定的原则一直发展到绝对理念,完成了理念的自我认识。
75、由于强调黑格尔哲学中逻辑学或形而上学的基础性地位,它渗透在全部黑格尔的哲学思考中,所以拜塞尔为我们呈现出来的黑格尔形象令人耳目一新,不仅和那些只从某种意识形态出发的黑格尔研究者提出的形象不同,也和那些据守一方只从部门哲学的角度出发的黑格尔研究者提出的形象不同。这尤其表现在本书第四第五部分之中。比如,在拜塞尔看来,黑格尔不仅不是自由的背叛者,或者只是积极自由的支持者,而且简直就是消极自由的最早发现者之“重要的是承认,黑格尔对消极自由的辩护并非他晚期思想的发展,而是他思想生涯中一以贯之的事,是所有他的政治著述的始终如一的标志”(238页);黑格尔根本不是如梅涅克等人指责的马基雅维利主义者,实在政治的拥护者,黑格尔既说过“人应该把他的存在归功于国家,他只有在国家中才拥有他的生命。无论他拥有什么样的价值和精神实在,都是他单单凭借国家取得的”,又说过“对于政府而言,真正神圣不可侵犯之事应该是像保证和保护公民的自由行动这样的事情,而非这一点(组织和维持权威机构)”,必须从概念出发,把这二者有机地联系在一起,才能理解黑格尔的国家观;拜塞尔还让人大跌眼镜,提出黑格尔根本不是一个历史主义者,“黑格尔不是一个历史主义者,事实上,他是反对这个学派的中坚人物。黑格尔哲学的一个核心目标是支持理性的权威,以反对历史主义的相对主义。因此,他的认识论想方设法要恢复理性的批判,而他的法哲学则是面临历史主义时再次尝试自然法的重新建构”(307-8页)。这些提法绝非拜塞尔刻意标新立异,故作惊人之语,而是他深入而细致地解读黑格尔的著作文本,并且坚持形而上学的基础地位得出的真实结论。据笔者所知,在国内学术界已经有学者注意到这个问题,在2019年“欧亚首届国际黑格尔论坛:黑格尔实践哲学中的行动与正义”学术会议中,张汝伦教授以“黑格尔是一个实践哲学家么?”为题对非逻辑化的、非形而上学化的黑格尔提出了强烈的质疑。
76、当然两种观点之间存在着深刻的亲和力,正如泰勒所言“表现主义理论把我们引向了自由状态下的人的圆满,这种自由正是自我决定的自由,而不单单是独立于外在的影响。但是,最高级,最纯粹,最无条件的关于自我决定的自由的见解是康德的见解。”费希特最明确的表达了这种指导思想:
77、后来的研究也表明,黑格尔在许多方面,诸如“君王权”“国家”等“敏感”章节是经过了文字修改而得到审查官满意后出版《法哲学》的,所以,对照黑格尔在“法哲学”课程中的口头讲述,特别是海德堡时期和刚到柏林的1818/1819的冬季学期的“讲演录”乃至1824/1825年的“讲演录”都可以发现,黑格尔的真实思想并没有完全反映在1820年的《法哲学》之中。因此,德国法哲学家伊尔廷(Karl-Heinz Ilting)对1820年版《法哲学》的权威性提出了强烈的质疑,为了客观地反映黑格尔法哲学的真实思想,他编辑出版了《黑格尔法哲学讲演录1818-1831》,收集了黑格尔从1818年开始一直到他1831年去世前的每一次法哲学讲课的学生记录稿。在该书中,伊尔廷把黑格尔的哲学文献对照地加以呈现,并对这些讲稿的背景、黑格尔政治和思想的变化作出详实的“评论”,这是献给学术界研究黑格尔法哲学最为珍贵的史料。
78、谢林对于自然哲学的理解是将自然的无意识的主体性纳入到最充分的主体性中来,是让有意识的主体性扩张融入到自然之中,而这要从艺术中获得,艺术是意识和无意识的合一点,是自由和自然的合一点,自然和意识都被奠基在了主体性之上,这就是浪漫派诗意见解的哲学表达,施莱格尔和诺瓦利斯都曾认为自然是被遮蔽的精神。
79、(2)(3)参见Martin Gessmann:Hegel,Herder,Freiburg.Basel.Wien,S.26-S.
80、黑格尔认为绝对正确的标准错误处:直观的标准即认为正确的前提是自明的;2逻辑的标准,即认为正确的前提具有可以通过逻辑论证的必然性。他说,哲学的起点只是就研究哲学的主体的方便而言,至于哲学本身无所谓起点。为了研究方便的目的而设定的起点,必须贯穿于始终;起点不仅仅是起点,它还是终点。
81、但在《逻辑学》,黑格尔不认为这个客体为客体,因为黑格尔认为,客体的对立面是“主体”。而作为逻辑理念的应该是“绝对”——那个完全的、自足的,不需要主体存在就存在的那个东西——作为绝对的东西。所以,黑格尔认为,逻辑的对象,作为前提的是“绝对”——那个作为无限的东西——自己限制自己的东西。而这个作为绝对的东西,作为思维对立的东西,它就是一个“尚未被规定的东西”,这样的一种状态就是一种“无规定性”的“绝对”,而这样的一种“无规定性”,它同思维对立,这样的一种对立就是作为“直接性”。这样的一种“直接性”,就是作为思维的对象。或者说,对《逻辑学》的开端而言,作为“绝对”,它呈现给思维的就是这个“无规定的”“直接性”。